无奈的上市银行董事任志强
2013-01-17   作者:刘雁  来源:证券时报
分享到:
【字号
  拥有1300万粉丝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近日在微博上向北京市国资委发起炮轰。作为北京银行的一名董事,任志强指责北京国资委强令撤换北京银行监事长,有损股东权益,并称此事“令中外所有董事震惊和愤怒”。
  根据任志强的说法,在15日召开的北京银行董事会上,代表只有不到10%股权的北京市国资委,要求北京银行撤销未到届应改选的现任监事长(保留了监事),并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严重侵害其他股东权益。
  尽管任志强义正词严,声称准备联名对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的这种行为表示抗议,“如有必要将用公开诉讼的法律手段维护股东权益。”然而,就在当晚,任志强删除了有关此事的所有微博,并称“此事不宜公开讨论”。
  更戏剧化的是,北京银行当晚发布了一则公告,披露了新任监事长强新的诞生过程。公告称,1月8日该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史元辞去监事长之职,同时依照法律程序,经该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担任监事长。
  该公告的解释可谓“天衣无缝”:在此之前的2012年12月27日,北京银行已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值得一提的是,强新的简历显示,她此前曾担任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记者查阅《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他监事则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选举产生。
  一位律师亦告诉记者,监事长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选举产生或解聘,并不需要获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与同意。也就是说,由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可以不经过股东大会投票产生,而监事长的选举也不必通过董事会表决。
  然而,对于强新在2012年底的职工代表大会被选举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一事,北京银行此前并未进行任何公告。
  北京银行2012年三季报披露,该行第一大股东为荷兰ING集团,北京国资委位列第二大股东。而如若加上国有独资的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北京国资委合计持股已超过外方股东,是北京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对该行人事调整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任志强任职的华远集团是第七大流通股东,作为该行的一名董事,任志强在表达自己对于监事长的选举不满时却表现得很无奈。这种不满,可能是因为体制问题,亦有可能是因为披露不完善。而他的无奈,恰恰是对国内银行内部治理的拷问。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任志强:2003年到现在房产调控都是错误的 2012-12-17
· 任志强“大炮筒”指向房地产调控 2012-12-17
· 任志强-11月23日1251-新浪微博 2012-11-23
· 任志强-9月21日1050-新浪微博 2012-09-21
· 任志强-9月7日0730-新浪微博 2012-09-07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