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撤销对串货经销商惩罚
2013-01-17   作者:徐雯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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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消息,继昨天茅台宣布将取消限价令后,茅台集团今日下午再发声明,称公司此前惩罚了几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从现在起,撤销这些对经销商的惩罚处理决定,并向经销商们退还了罚款。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政策禁止“三公消费”喝高端酒,又经历了塑化剂事件,茅台面临了巨大的销售压力。

  为了防止经销商低价出售产品和串货的情况,稳定价格和品牌形象,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在今年山东济南的经销商大会上公开表示,公司需要顶住市场价,并对产品做了最低限价的规定,比如,53度飞天茅台的终端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瓶,团购价不能低于1400元/瓶。

  早在今年经销商大召开会前的12月6日,茅台集团就曾内部发布通报文件,对六家低价和串货的经销商作出了惩罚措施。

  其中,重庆永州市永州皇卓商贸有限公司、西藏亚雄名酒食品经营部和玉林百兴盛酒业有限公司三家经销商由于低价和串货,接到了黄牌警告,被茅台集团罚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扣减20%保证金。

  茅台当时还要求这三家经销商,自通报之日起三天内把酒按照公司零售指导价收回,并且限其一周内进行整改,经大区验收合格后再行考虑恢复合同计划,如果在限期之内没有整改的,公司将重罚。

  不过,由于发改委和反垄断局以及贵州省物价局随后介入,认定茅台此销售策略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昨天,茅台发布声明,取消了限价的营销策略。

  “我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并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茅台称。

  今天下午,茅台又发布声明,称从即日起,将废止有关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对以此给予的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公司将认真学习《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密切联系实际,密切联系市场,密切联系客户,认真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这份声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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