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福利彩票中心去年实施的一项招标存在诸多蹊跷:一次简单的货物招标竟然历时一年;一家在预中标公告中没有出现的公司,在半年之后的中标公告上却与第一中标人同时出现;质疑人却变成中标供应商。专家指出,这一项目招标涉嫌私下协商分标,明显不合法。
中标企业比预中标公告多出一家
2011年12月19日,招标项目编号为0611-B1100091024的电脑福利彩票投注机系统及技术服务开始公开招标,采购人为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次简单的货物招标竟然历时一年。
2012年1月4日,发布补遗文件一号,2012年1月16日公告招标变更延期;2012年3月12日重新启动招标,2012年3月24日发布补遗文件二号,2012年3月27日开标,但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2012年4月18日二次招标,2012年5月8日投标、评审,并在当天发布了预中标公告,公告中显示中标候选供应商为广州市三环永新科技有限公司。
长达七个月之后的2012年12月28日,这个项目发布了正式的中标公告,然而,中标供应商除了广州市三环永新科技有限公司之外,还出现了预中标公告中没有公告的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广州市三环永新科技公司中标2700台,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标1300台。
涉嫌私下协商分标
从预中标结果公示到中标公告发布,为何中间长达七个多月且两份公示的结果截然不同?此次招标项目在预中标公告中仅有一家中标候选人,而这家候选人在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中标公告中也明确为中标供应商,不存在放弃中标等情况,为何会多出一家在预中标公告中不存在的中标供应商?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解释说,2012年3月,这个项目第一次开标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仅为两家,因此流标。5月重新开标时,有四家有效投标人投标,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州市三环永新科技公司,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之后主动提出,由于实施时间紧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000台投注机的安装调试,因此希望将一部分中标项目分给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经过与监管部门和采购人沟通,最终选择了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来实施。
对于此种做法,法律专家表示,无论从程序上还是结果上,都是不合法的。投标人投标时是以一个招标项目(4000台投注机服务)作为条件投的标,而中标时是招标项目的三分之二(2700台)和三分之一(1300台),这无形中改变了投标方案和投标报价,照此签订的合同是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采购专家谷辽海认为:“公开招标是没有私下协商余地的。如果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那么就应当按照规定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而不是私下协商来分着做这个标。”
质疑人变成中标供应商
在2012年5月8日发布预中标公告之后,为何七个多月才发布中标公告?这位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这是由于在开标之后,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了一些质疑。”记者追问质疑的内容,这位负责人表示:“质疑的方面有好几项,但我们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
在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之后,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网站上并没有公示相关的内容,也没有就这个标作出公开的答复。没有看到任何公开的程序,质疑人却在12月28日的中标公告中变成了第二中标人。
谷辽海表示:“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应该及时披露,如果没有废标情形,评标结果出来之后应当在30天内公示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在预中标公告之后没有任何其他情况说明,七个月之后才发布中标公告,这是明显不合理的。”
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三环永新所属的港股上市公司华彩控股(08161.HK)公告,“附属三环永新于2013年1月7日收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关于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之电脑福利彩票投注机系统及技术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三环永新将与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署相关供应合约,以销售提点方式为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提供电脑福利彩票投注机系统和技术服务。”记者就中标公告内容变动、三环永新是否主动放弃部分份额等问题向华彩控股求证,截至发稿时,没有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