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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5   作者:记者 高风 叶健 梁赛玉 朱峰/太原、石家庄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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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故四大疑团待解  2.水污染跨区域协同机制亟待建立  3.专家:“捂盖子”只能是欲盖弥彰 

  谎报瞒报?危化品可直排河流?监控系统失灵?存其他污染源?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四大疑团待解
    记者 高风 叶健 梁赛玉/太原报道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发生至今已有两周时间。山西省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加大调查力度,力求尽快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在有关部门的调查深入推进的同时,《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仍有四大疑团悬而未解,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一是最初上报的泄漏数量是否有谎报?二是为何保存严密的危化品能直排河流?三是山西省投巨资建成的在线监控系统为何在此次事故中没有发挥作用?四是除了苯胺,浊漳河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

  泄漏数量是否存谎报、瞒报?

  邯郸市政府一位负责人说,山西方面是否负有污染迟报责任,邯郸方面不方便表态,“但我们得到通知的时间确实有点晚,这给应急处置带来很大不便。”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事故的肇事方山西潞安天脊集团在苯胺泄漏后一直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仅为1吨至1.5吨,长治市长张保认为,这一数字让市政府误判为可以自行处理,是未能及时向上报的重要原因。
  而5日上午,天脊集团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为8.7吨。记者在相关材料上看到,1月3日14时,浊漳河晋冀交界处王家庄红旗渠溢流口苯胺含量急剧升高,4日上午9时,苯胺含量达到最高峰值,超标720余倍。王家庄监测点距离事发地80公里,1吨至1.5吨苯胺能否超标如此之多?前4日企业一直报告1吨至1.5吨是计算错误还是谎报,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此次事故山西信息迟滞通报现象突出: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31日下午,长治市环保局接到企业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后决定自行处理;2012年1月5日上午,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5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接到长治市报告。
  根据《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有关规定,山西省政府最迟也应当在当天就接到报告。除了纵向迟报,横向同样迟报。5日下午,长治市才向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邯郸市政府一位负责人说,山西方面是否负有污染迟报责任,邯郸方面不方便表态,“但我们得到通知的时间确实有点晚,这给应急处置带来很大不便。”

  保存严密的危化品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苯胺泄漏事发地——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区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进出需要经由一座类似天桥的铁架,以翻越围墙。
  然而,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通往雨水处理池的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经由地形引导流入管道进入雨水处理池,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然而,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是松开的,这直接导致38.7吨苯胺经过雨水系统直排浊漳河,尽管此后天脊集团全力围追堵截,拦截下了30吨苯胺,然后,还是有8.7吨的苯胺排入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体污染,甚至造成了河北邯郸大面积停水等严重后果。
  据了解,天脊集团2006年投产后,每年对设备设施实施大修,此次事故中爆裂的输送苯胺软管刚在2012年10月更换过。天脊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苯胺是危化品,为了防止发生泄漏等事故,企业多次进行“苯胺泄漏演习”,包括不久前还用水当苯胺进行过实战演习。
  山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管道阀门现场指出,企业做了很多排查隐患的工作,但是真正的隐患却在这儿,没有排查出来。事实上作为苯胺罐区唯一与外界相连的渠道,是容易发生意外的最薄弱环节,然而,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松动的阀门”折射出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重大疏漏,也反映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的淡漠与缺失。

  耗资8.5亿的监控系统为何失灵?

  山西方面是苯胺泄漏,但是造成河北方面停水的主要污染物却是挥发酚。
  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有媒体报道称,2008年3月,总投资8.5亿多元的全国第一个“监控合一”的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在山西建成并投入使用。
  据了解,安装该系统的企业的排污数据,将通过GPRS无线网络VPN专网,实时地发送到山西省环保厅的监控室内,如果数据排放超标或净化设施运行不太正常的时候,监控室设在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系统控制柜,给企业实施相关的控制功能,如强制停电等。
  此次肇事企业天脊集团是山西省环保厅负责监管的自动监控企业之一。对于监控是否存在不到位,在线监控设备为何没有发挥作用等问题,山西省有关部门未作出回应。
  在采访环保等部门未果的情况下,《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一名业内专家,这名不愿具名的资深专家分析认为,这套环保监测系统没有在此次事故中发挥作用“情有可原”。
  他说,首先,山西建立的全省环保监控系统是按照国家环保部在线监测的标准,是针对环保设施和排污口的监控,天脊集团安装着一个水质监测仪,安装在排污口,只要污染物放通过排污管道,就会监测到COD超标并报警。
  其次,环保监测针对的是企业的排污行为。而此次事故是企业产品泄漏,是生产监控系统出现问题。
  第三,事故发生后,如果苯胺能有序进入环保设施,即污水处理或应急池中,进入正规排污管道中,由于苯胺入水后导致化学需氧量异常,这就可以通过监测报警,但是此次泄露的苯胺没有进环保设施,而是通过厂区内的雨水管沟,直接排到河里。环保安装的水质监测仪空有监测能力,没有污染物进入,是监测不到超标的。打个比方,就好像家里着火了,浓烟不是从烟囱里出去的,而环保监控设备恰恰是安装在烟囱上进行监控的。
  两省监测数据不一 是否存其他污染源?
  此次环境突发事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山西方面是苯胺泄漏,但是造成河北方面停水的主要污染物却是挥发酚。
  河北方面数据显示,5日,在浊漳河河北入境处,挥发酚浓度高达0.644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单位标准127.8倍。邯郸市政府5日发布公告称,邯郸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并未明确指出是苯胺。
  山西苯胺泄漏,河北却是挥发酚超标,有关专家认为,苯胺不在特定条件是无法生成挥发酚的。那么,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污染源?
  山西省政府6日召开会议,要求从浊漳河晋冀交界处往回倒查其他污染源,目前,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这是苯胺泄漏事故中污染物经排污渠流进浊漳河的地点(1月6日摄)。据悉,山西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目前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与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在排污渠、浊漳河分别进行活性炭吸附处理,并设置5个监测点实时监测水质。同时,长治市政府发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农村宣传,要求大家不要饮用河水、不要下水打鱼、不要吃鱼等。经过全力清理,截至6日2时,浊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庄监测点苯胺浓度已下降到3.4毫克/升,为国家标准的34倍。来源:新华网

  山西排污 波及河北河南等省
  水污染跨区域协同机制亟待建立
    记者 朱峰/石家庄报道

  漳河(由浊漳河和清漳河汇流而成)上游2012年12月31日发生苯胺泄露后,至今余波未了。近日,位于下游河北省邯郸市的一个民间组织宣布向上游山西省长治市的一家排污企业提出索赔要求,事件平息仍需时日。
  此次山西省长治境内发生的事故性污染,造成下游河北省邯郸市一度大面积停水,并波及河南省安阳等地,连最下游的山东省也紧急对水质进行了检测。这一危机凸显当前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缺乏省际间有效协调联动,尤其在水污染跨区域治理方面存在不小漏洞。

  两地沟通不畅致迟报错报

  1月5日,邯郸市获悉漳河上游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由于邯郸市主城区水源地之一是漳河流经的岳城水库,为了预防使用受到污染的水源,邯郸市果断决定停止从岳城水库供水,事发紧急,造成邯郸市主城区大部分区域停水。

  “从4日晚间,我们不停给长治市环保局打电话发短信想了解情况,30多个电话找不到人。”邯郸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
  此时,距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事故性污染已过去5天。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左右,企业巡检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苯胺库区一根往成品罐输送苯胺的软管已发生爆裂,苯胺沿着雨水系统被排入河道。
  污染物沿漳河顺流而下,处于下游的邯郸市还蒙在鼓里,直到1月4日晚间,在水利部漳河上游管理局大力支持下,邯郸市水利局发现浊漳河山西境内出现死鱼情况,邯郸市环保局同步启动紧急预案,对上游漳河沿岸和岳城水库出入口进行排查监测。
  “从4日晚间,我们不停给长治市环保局打电话发短信想了解情况,30多个电话找不到人。”邯郸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一直到5日中午,长治市政府几名工作人员来到山西、河北交界处的邯郸市涉县,与邯郸市政府工作人员见面通报情况。
  参加那次见面的邯郸方面负责同志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场景:“当时在场的长治市政府工作人员向我们通报说,漳河上游山西境内一家企业发生苯胺泄漏,泄漏数量是1.5吨。”而一天后,长治向外界通报了一次污染数据,称当时泄漏总量是38.7吨,但截留了30吨的苯胺,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污染数据前后相差近6倍,这给下游应对处置工作带来很大被动。”邯郸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

  跨区域水污染频发 协同机制难落实

  近年来,我国跨区域水污染事件屡屡发生,2012年2月,广西龙江河发生镉污染,使得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遭到严重威胁。2011年3月,徒骇河上游河南濮阳发生污染,下游山东莘县大量小麦中毒。2012年8月,上游排污造成河北白洋淀水域内大量鱼虾死亡。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水利部漳河上游管理局了解到,此次发生苯胺泄漏的漳河发源于山西省境内,流经河北、河南两省边界,汇入卫运河。由于流域内水资源和耕地相对短缺,致使沿河边界地区竞相争夺水源、围河造地,矛盾日益突出,影响这一地区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是全国水事矛盾最尖锐的地区之一。
  记者采访发现,关于漳河的污染治理问题,其实邯郸与长治两地有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但这次事故中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在对漳河水质的检测上,也是各检各的,各自分析,各自出结果。
  为协调漳河管理,水利部早在1993年成立了漳河上游管理局,对河段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依法协调山西、河北、河南三省的漳河水事纠纷。这次苯胺泄漏,最早就是漳河上游管理局通知邯郸和安阳的。但一位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各省漳河水污染治理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局对地方也没有约束性举措。
  水利部专家、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晓健认为,水污染很容易跨区域,因此协调联动机制必不可少,但在这之上又有一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河道流经的地方政府各有自己的处置权,因此导致在实际操作层面,尤其是涉及跨省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上,互相配合欠周全。

  长效统一机制亟待建立

  多位政府官员及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水污染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首先要河道流经区域达成共识,把整个流域作为一个生态整体来考虑,所有区域内的个体荣辱与共。其次要实现信息共享,在具体防控上,在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上,信息要随发生随通报,设置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互通有无。
  “国家及各省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也不少,但其中不排除有监管单位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存在监管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政府监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河北工程大学一位水利专家说。
  有专家指出,上游治理排污的积极性不大,还有一个原因是一些污染的重化工企业往往对当地经济贡献巨大,虽可能影响下游的水源地,但对上游水源地却无大碍,而且搬迁费用和损失则要由当地政府来承担。因此在协调区域间水污染治理方面,加强市场杠杆的作用是必须的。
  一些基层水利局工作人员认为,希望国家层面能出台涉及河道跨流域综合治理的定性文件。水资源如何分配、水量调度如何分权、出现污染事故如何赔偿,现在不光是漳河,长江、黄河、松花江、珠江等国内大河,也都亟待建立一个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配、使用、防范污染等工作的机制和手段。



  1月6日,在山西长治市潞城市辛安村,一个孩子从发生苯胺泄漏的排污渠上走过。据悉,山西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目前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与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在排污渠、浊漳河分别进行活性炭吸附处理,并设置5个监测点实时监测水质。同时,长治市政府发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农村宣传,要求大家不要饮用河水、不要下水打鱼、不要吃鱼等。经过全力清理,截至6日2时,浊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庄监测点苯胺浓度已下降到3.4毫克/升,为国家标准的34倍。来源:新华网

  回应不及时 信息不透明 处置陷被动
  专家:“捂盖子”只能是欲盖弥彰
    记者 高风 叶健 梁赛玉/太原报道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不仅存在着对事故本身处置不及时、不力的问题,还存在着危机处置不及时、不力的问题。表现在事故信息披露后,全国舆论关注,然而从6日到7日,山西省有关方面只是草草地开了三场媒体通气会,而且其中空话、套话居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声音,最终质疑声音四起。
  这背后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在当前信息高度发达的新时期,有一些地方官员仍然抱残守缺,固守着传统的危机应对方式,以致处处被动。

  “12·31”事故发生以来,自1月5日首次发布信息后,6日晚至7日上午,有关方面曾连续召开3场媒体通气会,但媒体普遍反映信息“既少且空”,特别是从7日下午开始,官方陷入“失语”状态。
  山西省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12·31”苯胺泄漏事处置工作,其中特别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确保重要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能及时、准确地通报给社会公众。
  这一要求透露出,在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在信息公布、回应社会舆论关切等方面的动作迟缓,效率低下。
  “12·31”事故发生以来,自1月5日首次发布信息后,6日晚至7日上午,有关方面曾连续召开3场媒体通气会,但媒体普遍反映信息“既少且空”,特别是从7日下午开始,官方陷入“失语”状态。
  6日晚8时,山西省有关方面才召开了第一次媒体通气会,当时舆论及媒体对“迟报”质疑高涨,然而会上只是简单介绍了长治市政府及肇事企业5日里采取的措施,就草草结束。7日凌晨1时,第二次媒体通气会召开,新闻发言人在迟到1小时后宣读了几组监测数据就匆匆离去,甚至没有对数据进行解读,在场记者几乎无人听懂,全场哗然;直到7日上午第三场媒体通气会,长治市市长张保才在会上承认“未及时上报”,并做出道歉。此后,官方再无片言只语。
  由于权威信息退出舆论场,事故处置不及时、不透明,未能回应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质疑的焦点问题,舆论质疑的深度和广度都在加剧,从7日下午开始,各路媒体深入浊漳河两岸的农村、水库、排污渠等相关地点采访。8日,网络上关于“长治苯胺泄漏”的负面消息铺天盖地,比如“浊漳河中出现大量死鱼,村民曾经食用”、“羊饮用河水后流产”等。在新闻网站、微博等“放大效应”的作用下,质疑声音已从最初的“为何5日后上报”升级为“苯胺泄漏量是否存在谎报”、“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山西省花巨资投入建设的在线监控系统为何失灵”等。这一舆论矛头转向和扩散,导致有关方面处境再次陷入被动。
  从网上到网下,此次苯胺泄漏引发的危机引起了广泛质疑。许多网民认为事前监管不力,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事后迟报掩盖,推卸责任,强烈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推卸责任者追责。一些网民表示,不怕有问题,不怕发生事故,怕的是避重就轻,推卸责任,更可怕的是形成惯性。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事故涉嫌违反信息公开条例。南京大学网络传播研究所所长杜骏飞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003年非典事件,促成了《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也提高了中国民众对于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此次苯胺泄漏事故披露晚了5天,是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虽然是迟到5天公开而不是隐瞒已有进步,但5天时间已经对社会和公众造成了利益侵害。
  杜骏飞表示,近期瞒报、迟报等一系列事件连续发生,说明地方政府还在新旧观念边界徘徊不前,法制不够严谨,官员素养还不够高,舆论监督还不够严密。这一公共危机事件,外在是信息公开问题,内在是执政能力问题,本质上是治理理念问题,国家需要在强化法治上有更大突破,方能根治此类弊端。
  针对目前山西省有关方面的被动处境,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邵志择分析说,山西省及长治市一些官员明显对媒体传播规律缺乏充分认识,没有充分意识到在危机事件发生后,信息披露“越早、越快、越坦诚,越能赢得媒体舆论谅解”的规律,而是依照传统思维,以为“捂盖子”就能瞒天过海,或者奉行鸵鸟政策,或者想把话编得天衣无缝才说,事实屡屡证明,到最后往往都是一错再错、漏洞百出,引发舆论新一轮批评质疑。
  一些基层干部建议,山西省及国家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组织力量,针对舆论焦点问题,逐一进行回应,在态度上坦诚,在行动上及时,调查清楚了的问题尽快说,正在调查或者还没调查解释清楚,争取舆论谅解。调查结论可以滚动发布,要做到舆论场不间断有新鲜内容加入,把媒体从道听途说吸引到权威发布上来。特别是对焦点问题,比如事故发生准确时间、苯胺泄漏量、是否有其他污染源、8.5亿元在线监控为什么失灵等问题展开调查,并尽快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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