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1月10日上午,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据初步测算,去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已经超过5万亿元。 据悉,一年来,国家海洋局采取了以下有效举措:一是政策规划引领了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及11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陆海观测卫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国家海洋局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等省市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 二是行政措施服务了发展。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环境相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沿海地区的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年度围填海计划,审查批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23个,农业围垦用海规划2个,全年报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32个,完成了香港惰性拆建物料新处置区选划工作,积极回应澳门惰性拆建物料内地海域处置需求,优先保障了国家重点基础设施、产业政策鼓励发展和民生项目用海需求。 三是科技创新支撑了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积极促进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工作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取得可喜进展。建立了海洋工程科技奖励制度。利用公益专项重点支持了山东、福建、浙江、广东等省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立项,创建江苏、福建、大连三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辽宁、天津、广东、广西等各省市还因地制宜,广开渠道,组织各类资金支持科技兴海与产业发展。海洋卫星业务应用得到进一步拓展,地面应用系统建设取得全面进展。 四是服务指导助推了发展。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广东、浙江、辽宁、河北四省组织规划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开展了风电项目用海调研并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等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了适合本省特点的海域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制度,上海推进16项海洋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福建建立了联系县市、挂钩重点项目的挂点包片制度,江苏建立了海洋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和核算体系,广东省编制了全国首部海洋经济地图,着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五是海洋执法保障了发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了非法围填海行为。“海砂”专项行动对海砂开采密集区域实行重点监控,遏制了盗采滥挖海砂行为;“区域用海”专项行动对91个区域用海规划项目实施逐一检查;海岛定期巡查和海岛执法示范进一步规范了无人岛开发秩序。2012年海域海岛执法共检查项目34600余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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