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附带家电赠品已成为当前商家热衷的促销手段,然而在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却难以维权,这让很多消费者困惑不已。对此,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若家电赠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和“三包”服务。
近日,安徽消费者王先生在家电卖场购买空调时,获赠一个空气加湿器,使用几天后坏了,当他找到卖场要求享受质保时,卖方却以赠品是免费赠送的不享受“三包”为由拒绝。
安徽省消协组宣部主任张路明分析认为,家电赠品作为一种商品,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条例,如《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规定,经营者为促销赠与或者奖励消费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更换、修理、重作等民事责任。因此,领取赠品后,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和“三包”服务。
据介绍,目前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获得的赠品,主要集中于电水壶、豆浆机、汤锅等小家电,然而多数家电赠品来源模糊不清,标注生产厂商的寥寥无几,仅有少数厂家附送的是同品牌赠品,这些赠品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数销售商都拒绝“三包”。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获得赠品时要让销售商在产品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名称、品牌等,这样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证明赠品的出处,也可据此要求商家对赠品进行维修或换货等处理。此外,消费者最好是挑选已纳入国家“三包”范围内的赠品,其售后服务相对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