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南方供暖:因地制宜 渐进推广
2013-01-04   作者:记者 杨玉华 俞俭 林艳兴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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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政府责任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陈振楼说,供暖作为一种大规模、系统化的公共服务,涉及规划、建筑、能源、财政、技术、人才等方方面面,南方地区也缺乏相应的经验,应当“谋定而后动”,不能仓促上马。
  武汉大学教授罗教讲建议,首先由国家层面组织力量,对过去沿用至今的南北冷暖划分标准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根据科学数据重新制定全国性公共集中供暖政策,如将供暖线向南推移,划出一个纬度供暖区域。对地方政府来说,应该尽快将供暖问题提升到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高度,尽早将供缓纳入议事日程。
  对于已经开始探索实施集中供暖的地方,政府应该舍得拿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到这一民生事业中。合肥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昌跃说,合肥热电集团作为合肥市的四家公用事业企业之一,却是唯一没有享受政府补贴的。
  “暖气价格8年未动,燃煤价格已经翻了近一番,而燃煤占到供热成本的70%,再加上折旧等其他成本,现在供一块钱的汽至少要亏8角钱。”汪昌跃坦言,因为公用事业政府一直不让企业涨价,但却又享受不到政府亏损补贴,现在企业对居民用户的供暖处于“供得越多亏得越多”的恶性循环。
  江西、安徽、湖北等地的一些热电行业的人士坦言,正是由于存在着上述亏损情况,所以有的地方担心背上财政包袱,对南方供暖不愿谈不愿想,总拿国家规定作“挡箭牌”。
  他们认为,过去国家对北方地区强制供暖是考虑北方地区的严寒情况,不供暖可能会冻死人。而南方地区则不可能这种状况。但社会发展到今天,政府对百姓供暖的保障不能再停留这么低的水平,是财政掏钱政府承担责任的时候了。建议政府在测算的基础上,逐步将这一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或纳入民生工程,保障有人干事的同时有钱干事。
  一些专家还提出,政府要系统解决南方供暖问题,还需要尽快制定出台南方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来规范供暖市场,合理引导目前散乱的供暖市场,避免无法可依、无人负责的局面。 

  因地制宜多模式结合

  专家指出,与北方冬季持续时间长,温度低不同,南方冬季比较短,气温也不及北方那么低。因此,对南方居民来说,供暖不是“必需品”,不宜照搬北方强制统建统供的模式。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认为,当前要解决南方供暖问题,不能再走“烧煤”的路,这不节能也不环保,而应加强新能源的使用,发展节能环保的供暖模式。从目前上海、武汉、合肥等地探索实践看,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热电联产是比较理想的两种模式。
  据了解,分布式供能系统是为终端用户提供灵活、节能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的重要途径。早在几年前就被我国列为重点鼓励发展的能源项目,能够实现冷、热、电联产联供,节能增效。
  据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忞介绍,分布式供能系统的优点在于使用天然气发电,并利用余热制冷、供暖、供应热水,比传统供能方式节约一次能源25%左右,减少约60%的氮氧化合物和40%的二氧化碳排放。目前,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为一些医院设计了分布式供能系统方案。据测算,在医院项目中采用优化的分布式供能系统投资增加约为900万左右,可实现节能25%,年节约能源运行费用近150万元。随着这一技术的运行成熟,将来也有望在普通居民小区推广。 
  此外,热电联产模式也是目前专家比较一致认可的南方供暖模式。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发电产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这种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
  目前合肥、武汉两地的热电联产已经对数万户居民集中供热,目前在一些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冷暖联供装置,不仅能耗减少10%-20%,而且也一次性解决了居民一家一户重复购置冷暖设备的问题。
  王震认为,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热电联产从中长期来看都是比较可行的方案,二者可以互为补充。在南方供暖的实践过程中,需因地制宜,寻求最合适、最经济的方案,而不宜“一刀切”。

  可分步推广实施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居民和专家认为,南方供暖不可能“一蹴而就”,从长远来看政府推动集中用能是趋势,但短期内,由于集中采暖费用仍然较高,居民的需求仍然存在多样化的差异,加之企业主体发展还有个过程,因此,南方供暖还是选择性配套,未来还需要政府加大市场引导和培育,分步推广实施。
  上海复旦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认为,南方供暖系统的推广需走市场化途径,而市场需求还需经历逐步培育的过程,大规模“一拥而上”是不可行的,也容易造成新一轮的能源浪费。
  武汉德威热力公司业务经理凯华建议,当前,应该加大各种节能减排的供暖模式宣传,让更多老百姓从节能减排的角度理解和接受集中供暖制冷。同时,采取税收、补贴等多种措施鼓励新建小区安装集中冷暖联供设备。出台分户供暖标准,限制低能耗的设备进入一家一户。
  相关人士指出,基于南方供暖不是必需品的现实下,要加强集中供暖的市场培育,关键在于收费模式的确定。一些专家建议,可由用户、能源企业、开发商和政府共同承担,对于四方分担比例还需根据普遍使用的供暖设备的市场价格来制定。
  要推动开发商分担供暖成本,政策引导分不开。“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丹麦和芬兰,对住宅建筑能耗设定一定的标准,包括墙体有多厚,是否安装屋顶太阳能等,我国对住宅建筑的规范大多限于房子的安全性,还没有建筑能效方面的考量。如果能够建立这样的规范,或者鼓励开发商提高建筑的能效指标,就是对市场的一种引导,推动开发商在建筑的节能环保方面做文章,节能减排的供暖设施将成为一个‘卖点’。”孙忞建议。 
  此外,在推行之初,可以在一些相对成熟的社区试行,比如,法国巴黎的分布式供能系统就是在几个街区试点,逐步推广显现规模效应,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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