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三号、第二十四号和第二十五号。其中,第二十三号和第二十四号公告分别对28家金融类企业和144家非金融企业和证券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结果进行逐户公告。结果显示,部分金融企业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存在问题。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检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财务规则和新会计准则,收支核算不实;二是部分企业金融资产交易、转让和处置不规范,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和违规办理贴现、转贴现业务;三是部分企业资产风险管理不规范,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呆账准备金;四是部分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和核算违反规定,在费用科目直接列支工资性津补贴或职工奖励性支出;五是部分保险企业费用控制较弱,套取业务手续费和营销费用问题较为突出等。 其中,人保财险存在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职工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浦发银行存在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个别分支机构薪酬管理不规范、个别分支机构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行北京分行存在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少计提呆账准备等问题。农行湖北省分行在会计核算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另外,泰康保险、新华人寿、渤海银行、昆仑信托等金融机构也被查出存在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证券公司方面,海通证券、中信万通等部分券商会计信息质量也被查出问题。海通证券主要是跨期确认费用111.35万元,为职工购买的部分商业保险5800万元未缴纳税款。中信万通主要是以前年度应付款项挂账1916.15万元;在公杂费等科目列支营销费用111.23万元;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将长期股权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21.27万元。 据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进行了处理,责成被查单位调整账务、补缴税款、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情节严重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各被查单位对检查问题的整改基本到位,已对93名责任人员追究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