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明年起西安将设立不低于1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按照西安市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2013年起,西安市财政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1亿元,优先扶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升级改造、担保补贴、地产品配套奖励、服务体系建设等,并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按照该意见,
2015年底前,西安市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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