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股民索赔的呼声不断,但五粮液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至今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有律师表示:“至2013年5月28日五粮液索赔诉讼期满,法院必会进行实质性审理。”据了解,目前法院还未正式立案,诉讼股民队伍还在不断扩大之中。
销售季节性、塑化剂事件一度拉低五粮液的市场价格。如若2013年此案正式启动,法院受理审判股民获赔成功,巨额赔偿款或使五粮液业绩承受巨大压力。
明年案件或进入审理阶段
去年5月28日,五粮液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中认定了五粮液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及时、报表差错未及时更正、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等四宗罪。
此后,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陆续向广大利益受损的五粮液投资者征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委托代理,将代理投资者对虚假陈述行为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虚假陈述主要责任人及五粮液董事长唐桥提起侵权赔偿诉讼。中小股民的诉讼也进入实质性阶段。
2011年5月28日,五粮液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行为被证监会做出最严厉的处罚: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高管做出处罚。
中国股东维权网创办人臧小丽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的有关司法解释,虚假陈述索赔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处罚决定公告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至2013年5月28日五粮液索赔诉讼期届满,法院确立起诉金额和人数,必会进行实质性审理。有多少股民加入维权,起诉金额多少,以及最终获赔金额在2013年将一一呈现。”
她告诉记者,法院受理程序上不存在障碍:“此案有明确司法解释,五粮液虚假陈述事实已经确定,股民有索赔权利,案件在法院受理范围,同时此类诉讼案件已经有多起受理和获赔的先例。”
“五粮液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正是因为涉及面广,原告股民规模大,在案件立案和审理上难度加大。诉讼时效已经进入倒计时。”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如是说。
涉案标的远超净利润
业内人士指出,如若2013年案件正式启动,法院受理和审判股民获赔成功,五粮液压力不小。
2009年4月,上海四位小股民以“虚增利润”为由控诉五粮液索赔,遭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驳回。9月,五粮液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案件很有可能进入中国证券民事赔偿七大案序列,甚至跻身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第一大案。”维权律师宋一欣认为,初步推算,对五粮液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原告可能会达到几万人,并且有机构或将加入,涉案标的总额将达到百亿,远高于去年五粮液净利61.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