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法机关创新服务理念,全方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坚持“以打护企”、“以保兴企”、“以慎利企”和“以严助企
”“四个坚持”原则,时刻关注小微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吉林省现有小微企业11.5万户,个体工商户92.6万户,吸纳从业人员313.3万人。小微企业具有准入门槛低、创办速度快、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等特点,能创造和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在促进充分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说,为此,吉林省委政法委提出,政法机关要随时为小微企业服务,并要求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以打护企”。保持对危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关注涉及小微企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
坚持“以保兴企”。要实行平等司法保护,政法机关要做到对小微企业不歧视、不轻视,依法保障小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对小微企业符合改革政策和方向、法律法规未予明令禁止的相关行为,按照有利于发展的原则,依法予以保护。
坚持“以慎利企”。正确区分犯罪与违法、违纪、违规的界限,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渎职犯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对企业和法人涉嫌违法的,“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冻结资金措施,慎用扣押财产措施”。
坚持“以严助企
”。政法机关要坚决杜绝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政法干警在企业入股和兼职;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借办案到企业接受赞助或拉赞助;严禁违法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地方和部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