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召开的内蒙古全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会议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0年来,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实施,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29.9亿元。
据了解,《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内蒙古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约1310.9亿元,实际采购规模约1181.1亿元,每年采购规模由当初十几亿元增加到几百亿元,增长了20多倍。
10年来,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政府采购在发挥财政政策功能、规范全区财政支出行为、提高区内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源头治腐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