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对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久前宣布,将从2013年开始启用新的评价体系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其中一项重要的新手段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信用标”将与“技术标”“商务标”一起,成为施工企业投标文件的三大组成部分。
近年来,北京市建筑活动日益扩大,“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年均施工面积达1.3亿平方米以上,建成各类房屋建筑面积21310万平方米,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066.6亿元。但同时,建筑市场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少数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甚至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牟利;一些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不认真履行自身责任。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对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更凸显了北京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13日公布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综合定量评标办法》),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上述两项新规的施行,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价,这套规范建筑市场的“组合拳”,将使得在北京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其市场行为的好坏将决定其今后在建筑市场的占有份额。
据北京市住建委介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施工企业承揽合同额、获奖情况、科技进步和社会责任等良好行为以及违反招标投标、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劳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行为实行每日动态信用评价,堵塞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漏洞。
而《综合定量评标办法》将施工企业投标文件细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信用标,实现了信用评价结果作用于招标投标的“落地生根”。未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综合定量评标办法》将初步建立起北京建筑市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打击串通投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引导建筑业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