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节前对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
针对即将到来的“两节”消费旺季和出行高峰,贵州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协调、落实好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持价格稳定、扶持困难群众方面的作用,并及时研究、出台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贵州省在市场供应、清费减负、市场监管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在市场供应方面,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好粮油、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加强货源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确保两节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安排部署好“两节”期间平价商店物资采购、调运和储备,充分发挥其调控稳价和惠及群众的积极作用。
贵州省要求继续落实好政府出台的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各地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此外,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外,贵州省“两节”期间将暂停出台调定价项目。
贵州省要求各地加强对“两节”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掌握实时价格监测数据;落实节日期间监测报告制度,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交通运输、旅游等市场价格情况。对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囤积商品,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贵州将进行坚决打击,必要时加大制裁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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