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2013年提速 专家称并非仅限高调低
2012-12-14   作者:左永刚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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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接近出台。方案列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改革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以及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其中,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改革的重要性。与此同时,近期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中央表态以及多方消息预示着收入分配改革将在2013年提速。

  收入分配改革应制度保障

  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关键。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长期稳定,避免各种短期政策手段调节和应用的不连续性和不稳定性,才能真正使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在长期内惠及全体居民。
  近期,收入分配改革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讨论。业内专家认为,在2001年国务院提出加快收入分配改革以来,方案难产的原因是两方面原因导致的。一方面是收入分配方案是一项对经济影响深远的改革,选择合适的时机推出很重要。另一方面是方案本身还缺乏“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关键机制设计。
  “而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急需提振内需、社会已达成共识等宏观经济形势初步具备,同时建立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以及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相应机制已基本具备。如果再不择机推出收入分配改革显然不合情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实际上,当前金融改革、税制改革、价格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同时推进可以达到协同效应。业内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与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宏观政策结合起来,实现无缝连接。我国这几年在推进经济改革上成效显著,但略有遗憾的是各项改革基本上都是单兵突进,没有很好地进行制度配套,造成了很多漏洞,难以产生改革的协同效应。

  初次分配调整备受瞩目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初次分配体制改革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分配改革不能止于政府抑富扶贫的零散措施,而应是一整套完善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系统努力。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接近出台,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近日,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指出,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比重由1992年的66.06%下降到2011年的57.23%,下降主要发生在1999年以后;中等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总额在居民收入总额中占比下降,1985—1993年平均占比 57.4%,1994—2002年平均占比55.4%;2003—2011年平均占比51.7%;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大幅下降,从1995年开始,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2007年达到39.7%,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2009—2011年,数据调整后劳动者报酬占比上升较多,但仍然是下降趋势。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有关人士表示,收入分配改革须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扭转初次分配失衡。初次分配包括资本所得、政府所得和劳动所得等三个部分。政府和居民、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造成的扭曲,可能是结构问题中非常重要的根源,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来越偏向于政府和资本,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越来越萎缩。政府必须通过大幅减少宏观税负,以及建立国企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措施才能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

  不能单纯“限高提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收入分配可以靠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对劳动收入免税,对资本性收入轻税,对财产性收入重税。‘对工薪收入不管高低都不应该收税’。职能资本创造了就业岗位并增加社会财富,应该鼓励企业资本积累,扩大再生产,为社会增加就业和财富,税收应该尽量降低。”
  “要强化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节机制。去年,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税收改革已经启动,但这只是调整收入分配,国家要建立更加完备的财产税收调节体系。”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也建议。
  近期不少业内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采取“限高调低”的策略。刘福垣则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承认一定收入差距存在的合理性。收入分配改革并非简单的“限高调低”,应从分配机制入手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此外,对于财产性收入,即租金和利息,是纯寄生性收入,因此不仅应该尽快出台财产税,而且税率应该高于其他税种。把财产税作为当前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突破口,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财产税中的遗产税应该尽可能重一些,鼓励人们靠劳动、靠职能资本经营致富,而不能靠遗产过着奢侈的生活。”刘福垣强调。
  收入倍增计划与收入分配改革密切相关。部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表示,期盼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尽快出台,利于地方调整或制定收入倍增规划。居民人均收入增长要求使得分配制度改革成为重中之重。业内人士建议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应继续坚持改革和发展不放松,继续加大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的增长,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实现居民收入倍增,需要全方位推进、多方面配合,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抓好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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