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亚军 资料图 |
高歌猛进的中国信托业,已将业务拓展到家族信托、财富传承等领域,除“理财”功能外,信托丰富的服务功能正在慢慢“醒来”
人已散,曲未终。一宗上市公司掌门人离婚“分家”的焦点事件,将幕后的明星——家族信托,再一次托出了水面。
11月21日,龙湖地产(0960.HK)掌门人吴亚军与蔡奎离婚的消息传出,而吴蔡二人先前所采用的英、美法律体系下的家族信托安排,使公司的经营未受大的影响。
相比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家庭离异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这场事关企业稳定与家族财富传承的财产分割范本无疑是成熟且具有前瞻性的。
近年来高歌猛进的中国信托业,已将业务拓展到家族信托、财富传承等领域。虽然这一领域在国内还未得到投资者较广泛的接纳,但除了“理财”功能之外,信托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丰富的服务功能正在慢慢“醒来”。
龙湖地产样本
龙湖地产的首发招股说明书显示,早在2007年11月,吴亚军与蔡奎在开曼群岛上注册了纯属空壳的龙湖地产,其股权由两家BVI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注册公司)CharmTalent以及PreciousFull持有。
到2008年1月,吴亚军与蔡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又注册了一个名为LongforInvestment的公司,该公司股权由龙湖地产100%控股。
2008年6月,LongforInvestment收购了夫妇俩打算用于上市的资产——嘉逊发展的全部已发行股本。Longfor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后,又将股权分别以19.2亿港元和12.8亿港元的价格转让给CharmTalent和PreciousFull。
几乎与此同时,吴亚军与蔡奎将上述两家公司持有的股权再次进行了转让。吴亚军将CharmTalent所持有的所有嘉逊发展的股份以零代价的馈赠方式全部转让给SilverSea,结算为吴氏家族信托;而蔡奎也将PreciousFull所持有的全部嘉逊发展股份转让给Silverland,结算为蔡氏家族信托。
吴氏家族信托,在当时持有龙湖地产的比例为46.9%。经过一轮配股以及回购之后,目前吴氏家族信托的持股比例为43.18%。
吴氏家族信托的受益对象为若干吴氏家族成员以及一个名为Fitall的信托,这个信托的受益对象为龙湖地产的员工及管理层,旨在进行股权激励。作为彼时吴亚军的丈夫,蔡奎也被视作拥有这一部分股份的权益。
蔡奎的信托名为蔡氏家族信托,目前持有龙湖地产的比例为28.79%。其受益对象为若干蔡氏家族成员以及Fitall。而这一部分股权的权益同时也由蔡奎的前妻吴亚军拥有。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的研究员刘浩对记者表示,信托为独立财产,在离婚时不视为夫妻共有,不需要分隔。也就是说,并不是离婚让蔡奎获得了超过200亿港元的财富,而是从信托成立日起,这部分已经是蔡奎的独立财产。
在这一架构下,无论吴蔡两人的身份性质发生了何种变化,公司股权最终都需要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汇于一体产生效力,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两大股东行动的一致性。
财产隔离器
一家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指出:“如果按照国内对信托计划的划分来看的话,龙湖地产设立的几个信托计划大概可以认为是通道型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信托机构不参与主动管理,只是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实现约定的条款运作信托资产。”
对于事物管理类型信托,上述人士给出的定义是:通过设立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股权代持信托、家族信托、遗嘱信托等产品,帮助其解决税务筹划、事务管理等问题。这种类型信托的好处是,事务管理类的产品可以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与现行的集合信托相比,不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开发,更不用耗费大量人力去销售,成本极低,信托公司只用提取一定的管理费,也都会比较乐意。
发达国家大家庭通过信托来传承资产的历史由来已久,美国洛克菲勒等大家族长盛不衰的背后都有家族遗产信托的支撑。
洛克菲勒家族从1934年开始为后人设立了一系列遗产信托,家族中有能力的人可以参与企业管理,凭自己的实力担任一定的职务,大部分人则定期从信托基金获得一笔生活保障金。遗产由管理机构进行专业管理,不受继承人直接控制,继承人无法随意挥霍,同时信托基金所产生的收益或部分本金可以按遗嘱规定定期支付给继承人,保障他们的生活。
据记者了解,目前采用信托基金代管持股在香港大型上市公司中也非常普遍,香港的富豪或名人,如长江实业(李嘉诚家族)、恒基地产(李兆基)、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恒隆集团(陈启宗)、英皇国际(杨受成)、大新银行集团(王守业)等均于多年前已成立并透过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另外,其他内地房地产公司如雅居乐和SOHO中国也有采用信托基金形式持有公司股票。
在信托行业发展时间较长的欧美及中国香港地区,家庭信托之所以得到众多的家族企业及高净值人士的青睐,就在于它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理财,而更是在财产安全隔离、财富灵活传承、避税增值保值和信息严格保密等方面能灵活发挥作用。龙湖地产的大股东无疑将信托的财产安全隔离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一个典型的反面例子是土豆网创始人王微与新闻主播杨蕾之间的离婚纠纷。因为这起纠纷正好发生在土豆网准备赴美IPO之时,诉讼直接导致土豆IPO的失利,这使得土豆网败给了一直以来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优酷网,并最终被其吞并。
信托新方向
作为财产安全隔离器的家族信托,乃至其他各类型的事务管理类信托,正日渐成为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
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2012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数据显示,在全部6.32万亿元的信托资产中,按功能分类,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占比高达14.28%,环比二季度末增加了1.2个百分点,单季度净增长额约为1800亿元。
目前国内很多信托公司致力于从事高端理财业务,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财产类信托占比也在逐渐上升。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融资类信托项目的占比逐季下滑,已从年初的51.44%降至三季度末的49.01%,而财产信托占比已从年初的12.75%上涨至三季度末的14.28%。
家庭信托是财产信托的一种,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可设立财产分配法则来保障资产的稳定,达到传承财产、保护隐私、避税等目的。委托人每年需要给信托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差别也较大,通常每年在1%~4%。
用益信托工作室创始人李旸对记者表示,“国外的信托一般认为属于民事信托,这种信托一般是出于委托人财产处置的目的而设立;在国内,目前只有商事信托以盈利为目的,对于委托人来说,更像是一种投资理财的工具”。
目前家庭信托在内地基本上还是空白。北京一家第三方理财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市场并没有推出家庭信托,原因并不是法律与制度上的限制,主要还是受到传统理财观念的影响,同时也缺少一些完善的配套制度,国内很少有人愿意将家庭的资产完全交由‘外人’来打理;另一方面,目前传统业务的盈利空间很大,信托公司开展财产类信托等创新业务的积极性并不太高。”
“家族信托并不仅仅意味着财富的传承,还有是通过信托来实现委托人对财产的特殊需求,这个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但是受到国内制度建设及信托公司自身投资能力的限制,还不能做到像国外那样随意。”上述人士指出。
方正东亚信托研究发展部王亮认为,信托应最大限度发挥信托本身拥有的所有权隔离制度的优势,设计出更多真正能发挥“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信托本源性的产品。例如,可以在遗产信托、养老信托等领域有所突破,引入新的设计理念,将证券、基金不具备的财产权隔离优势发挥出来,突出信托的专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