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付荣违规吸保3亿被判死缓
2012-11-30   作者:丁国锋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2012年11月29日)公布,该院二审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公司副总经理王付荣挪用资金、集资诈骗案,暴露了该公司巨大的管理漏洞。法院认定,王付荣构成挪用资金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查,2003年6月至2007年4月间,王付荣利用职务之便,从单位收取的团体长险保费中非法截取5646万余元,其中3400万余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为弥补亏空,王付荣使用私刻的公章,以“发放工资和奖金”等利诱指使公司人员继续违规经营团体长险业务,采取“收取保费”、“整单退保”等手段骗取资金,收取“团体长险保费”计30221万余元。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关国亮出山 新华人寿旧部异动 2012-08-08
· 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服刑5月提前释放 2012-08-06
· 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获刑6年 2012-03-02
· 新华人寿要上会 一年分红超十亿 2012-01-01
· 新华人寿:考虑在IPO后发行次级债 2011-12-02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