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券商获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资格
2012-11-29   作者:张莫 赵东东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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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此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启动券商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之后,2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共有10家证券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资格。
  据悉,共有13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向协会提交了参加市场评价的材料。而最终获得资格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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