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3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依据该方案,温州将在5年时间内,将金融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在金融试点获批8个月后出台的12条具体方案,其实施原则包括:坚持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坚持创新为要、监管先行;坚持上下联动、项目运作。实施方案包括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订、强化地方金融管理机制、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等。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解读实施方案时表示,此前备受瞩目的小额贷款公司转村镇银行,有望在温州实现突破。 依据规定,作为民资方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转村镇银行时,必须以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张震宇表示,温州已有小贷公司在探索与银行成为“双主发起人”。作为主发起人之一,民资将在村镇银行中有更多话语权。 此外,23日发布的实施方案特别提到温州小贷公司可探索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此前,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只有注册资本金和有限的银行贷款。 实施方案指出,温州将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扩大民间资金投资领域,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定向募集等方式多元化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形成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多元金融机构参与基础建设融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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