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 |
该案代理律师张远忠表示,诉讼投资者还在不断扩大之中,单笔索赔金额最高达400多万元,合计索赔金额近700万元
《证券日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受理长达两年多的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将于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和下午2点开庭。
该案件是国内第一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此案代理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表示:“目前已经接受委托向黄光裕索赔的中小投资者有几十位,有两位投资者的诉讼案件已由法院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成难点
该案曾于2011年9月6日开庭审理,案件审理不到一个小时,因原告方在庭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法官宣布将择日再审。然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最长期限为6个月的规定,本案已经严重超审限。
张远忠无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为两年的规定,以从黄光裕二审刑事裁定宣告之日计算,2012年8月30日是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的到期日。许多等待李某诉黄光裕案结果的股民可能有丧失诉讼时效的危险。”
张远忠等该案代理律师已于8月30日前通过公证机关向黄光裕法律律师函,相关股民可在两年之内行使诉讼权利。
因国内尚未有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方面的成功案例可循,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备受关注,一定程度上加大难度。
据了解,为了证明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与股价异动的因果关系,张远忠已经申请法院调取黄光裕内幕交易的明细,希望法院在开庭时能展示调取的关键证据。同时为了证明原告的损失的客观存在,其已经举出充分证据的基础上,申请法庭对股民的损失进行鉴定。
目前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正在制定当中,张远忠表示,将在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公布的第一时间,再向法院提起内幕交易损害赔偿之诉。
代理律师称被袭击
消息称,早在2007年,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在重组北京中关村科技公司期间,使用龙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后经法院查明,期间黄光裕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该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2010年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黄光裕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九年,被罚6亿元,成为内幕交易罪设立以来刑期最重、罚金最高的一起判例。同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作出终审判决,对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而对其妻子杜鹃因犯内幕交易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改判为处有期徒刑3年且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在黄光裕案终审判决后,多位因购买中关村股票因受到黄光裕、杜鹃内幕交易行为的影响,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根据《证券法》第76条第3款关于“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先后向黄光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18日下午1点半左右张远忠被两个不明身份人袭击,所幸无生命危险。张远忠表示,希望公安机关把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作为第一排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