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来说,评标现场是一个只有评标专家才能进的地方,具体的评标过程也无从得知。然而在天津,这些都不再“神秘”,一切过程都公开透明。不仅是评标,从标书制作到专家论证,从采购过程到项目验收,天津市将涉及政府采购全过程的44个环节全部对外公开。
供应商走进评标室
“从2004年开始,基于对《政府采购法》的理解,天津市开始探索如何通过公开透明的手段提高采购质量。”
近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燕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地方还难以实现的全透明“阳光采购”,在天津已经成为常态。
“投标人在现场可以传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仔细研究竞争对手的资质和参数是否真实响应标书要求,如果有问题当场就可以发现。这就避免了外界对政府采购有‘猫腻’、‘暗箱操作’等怀疑”,陈燕平说。
除此之外,在中标结果出来之后,评标专家还会对每一个供应商进行点评。“中标的原因是什么,失标的原因是什么,哪些地方得分高,哪些地方有失误,都一清二楚。这对失标供应商今后参与政府采购也有参考价值。而且,这些点评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都是对全社会公开的”。
44个环节全部对外公开
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天津市将涉及政府采购全过程的44个环节全部对外公开,同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体制和政府采购诚信管理体系。
据介绍,事前公开,是将受理的采购项目第一时间在该中心网站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网上公布;事中公开,是邀请投标代表进入评标现场监督评标过程,将招标项目的客观打分、落标原因和谈判项目的技术排序、技术淘汰原因等向投标企业进行一对一反馈;事后公开,是在合同验收阶段,通过网站公开邀请落标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验收,并将现场验收过程、记录、专家评估结果以及处理情况等一并公开。
“在验收阶段,未中标供应商也能参与项目验收。参与验收不但见证了政府采购执行程序的公正严谨,同时也对自己今后投标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一位供应商表示。
透明化促进规范化
据了解,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将采购执行工作细化为172个环节,每个环节明确操作标准和执行时限,形成了“工作有标准,执行有程序,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的工作格局。
“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由谁负责,在网站上都可以查到。最好的监督就是把一切摆在明面上。”陈燕平表示。
为更加有效地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采购中心制订了《工作人员招投标工作纪律》,明确规定了工作人员在招投标期间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宴请或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采购中心主任原则上不进入评标现场,不参与评标过程;项目人主动将手机交给监督委员,离开现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6项工作纪律,并在采购中心大屏幕上向所有外来办事人员公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此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推出6大预警机制,包括采购方式质疑、投标单位资质、投标单位数量、中标价格客观性、社会监督质疑和项目进度时效。只要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该环节就会被系统自动“标红”。与此同时,该中心将对发出预警的环节启动有针对性的处理程序。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评估预警系统和纠正预防机制的建立,有效规避了采购风险,提高了采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