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0日公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引入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暂行规定,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参照现有基金销售机构标准设定准入资格条件。为保证保险机构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保险公司设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持续从事保险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要求,对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设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的要求。 暂行规定中,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规范与现行基金销售业务规范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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