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S*ST前锋公告称,公司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一号时代数码大厦24楼整层共19套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062.2平方米全部出售给自然人赵武,出售价格为2330.29万元。
经S*ST前锋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交易若成功,预计公司可获得转让收益1300万元左右。不过,S*ST前锋同时还表示,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合同执行情况,该收益将计入2013年度,本次交易对公司2012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
从S*ST前锋近两年的报表可见,2010年、2011年公司已经分别亏损了774.15万元和3686.88万元。此外,公司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也同样报亏806.16万元,按照相关规定,若今年继续亏损,公司将暂停上市。
一时间,市场将目光放到了公司第四季度能否扭亏上。而此时,S*ST前锋在11月份及时的放出了出卖房产的消息,而且还公告称拟售房产评估值高达2266.36万元,让投资者看到了扭亏的希望。
可是,正当市场以为S*ST前锋将因为这笔意外之财而扭亏并免于暂停上市的危机时,公司却给出了卖房收益计入2013年度的消息。也就是说,如果S*ST前锋在年底前没有采取其他保壳方式的话,公司今年很可能会继续报亏继而被暂停上市。
让人质疑的是,为何S*ST前锋无法将卖房收益计入2012年年度,而是计入了2013年度呢?
有注册会计师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从公告来看,购房的赵武有近千万的款项要在2013年1月10日之前支付公司,也就是说,如果赵武在2013年以后才能全部支付卖房款的话,那么,公司只有将这笔款项计入2013年度。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S*ST前锋于2012年11月13日与自然人赵武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总计房价2,330.29万元。
双方约定,定金为人民币陆佰万元,赵武在本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剩余购房款17,302,860元赵武在2013年1月10日之前支付公司。而在公司核实收到赵武付出的全部购房款后,于2013年1月10日(如赵武逾期付款,则顺延)双方共同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