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过去十年是我国社保体系建设迅速推进的十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然而,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公平性和规范性有所欠缺、统筹层次不高、转移接续不畅等问题,仍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形成挑战。
对此,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十八大代表和专家学者表示,应在坚持并巩固普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织起全覆盖“保护网”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过去十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建设速度、公共投入力度、惠及民生广度均前所未有。
十八大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说,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7.48亿人,其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9亿人,“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居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9亿人。1.24亿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合计超过13亿人,比2005年增长近三倍;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7亿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农民工。
“这几年农村基本做到了社保全覆盖。”十八大代表、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毛全球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正定县“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3%,“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0%。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政府投入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水平还会逐步提升。
十八大代表、陕西省渭南市盈田村党总支书记雷洋洲对此也深有体会,他介绍说,现在村里60岁以上老人都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70岁以上老人都能领取生活费。
社会保障的阳光更多地照到低收入群体。2011年,新的农村扶贫标准即农村贫困线标准提高到2300元,提升幅度达92%,更多的低收入者得到扶贫援助。
可以说,十年来,在制度建设上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一个具有中国特色并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并开始从试验性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发展的新阶段。这张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纵贯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和福利等领域,有效发挥了社会建设“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短短十年间,数亿人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城乡统筹需进一步推进
尽管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但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包括制度碎片化、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公平性和规范性有所欠缺、统筹层次不高、转移接续不畅等问题。
目前,在社会保险领域,涉及城乡的主要社保制度有四组,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其中,养老保障制度就有三个系统并行运转,即“新农保”、“城居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特定发展阶段,这些制度和政策大都是城乡分别设计和实施,统筹和融合度相对较低。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劳动力和居民在城乡之间流量增大、流速加快,涉农社会保障制度的供给不足矛盾凸显,重复参保、重复建设、公平性欠缺等问题初现端倪,这就需要在政策、制度、体制层面加快推进城乡统筹。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尚欠公平,成为影响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一个因素。
对此,胡晓义表示,随着城镇化提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就要求在更高层面、以更大强度加快打通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换路径,加快城乡统筹步伐。
事实上,国家已经对此做出部署。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截至2011年底,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人数达41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6万人。2011年开展城居保试点,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合并实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制度。
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增强社保体系公平性
“增强公平性”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期待。
郑功成说,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要在坚持并巩固普惠性的基础上,增进公平性,使这一制度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让全体人民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社会保障不公平的情况长期存在,但过去十年的变化发展显示出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在通向机会公平的路上跨出历史性一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资深研究员陈仰东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城乡居民来说,社会保险从无到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指定人群享有到全民制度覆盖,这一过程就是加快实现机会公平的过程。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相比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更多、覆盖面更大,社会保障的标准和层次也更高。在缩小城乡保障标准方面仍有很大空间,在制度建设方面应更多体现公平性。
陈仰东认为,在增强公平性方面有不少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应弥合城乡待遇差异,实现企业与事业单位双轨制“并轨”,逐步消除不同人群在基本保障上的不公平。
此外,社会福利也是体现公平的重要方面。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认为,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整合,打破社会福利制度城乡分割、区域分割、人群分割状态。二是要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险之间的配套衔接,形成梯次保障结构,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对象、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服务管理网络等环节的互联、互动、互补,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胡晓义表示,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而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当前,应把增强公平性放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首位,实现各类群体的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着力缩小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特别要注重“机会公平”,在做出适当普惠式制度安排的同时,加强社会保障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