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12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将超过60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日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风电已成为我国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整能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谈及我国风电快速发展的政策因素,史立山说,主要可归结于三个方面。 首先,自2003年开始的几次风电特许权招标活动,使风电建设规模从过去的几千千瓦级扩大到了10万千瓦级,从根本改变了人们对风电建设规模的认识。特别是特许权招标明确要求使用国产风电机组设备,为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市场保障,带动了国内设备制造业的迅速发展,使我国很快成为全球风电设备的制造大国。 其次,根据风能资源条件确定的分区固定上网电价政策,使投资者预先知道投资风电场的收益,调动了投资者投资风电的积极性。 第三,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附加资金,这是《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所有用户都要承担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义务,附加资金从初期的每千瓦时电量2厘、4厘到了目前的8厘,保障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的来源,实现了全社会共同负担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成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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