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2日发表声明说,加政府决定将审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申请的期限再次延长至12月10日。 这是加拿大政府第二次延长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的审批期限。10月11日,加政府决定将该交易的审批期限延长30天。 2012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以每股27.5美元现金作价,收购尼克森公司普通股,交易金额为151亿美元。目前该交易已获尼克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获加拿大政府批准,将是中国最大金额的海外公司收购案。 尼克森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是一家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业务遍布欧洲、哥伦比亚、墨西哥湾等地。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资产价值超过3.3亿加元(约合3.31亿美元)的收购交易须经联邦政府审批,以确保交易能让加拿大“净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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