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首次集体约谈55家化肥质量不合格企业
2012-10-27   作者:记者 苏兰 郝红波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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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挣钱不容易,不合格的违法企业,严重损害了农民兄弟的利益,失信于民,对群害群之马我们必须严惩。今天我们面对面约谈,谈问题,由严格遵守质量法到提升产业质量的整体提升;谈质量管理,由原材料到产业链的全过程;谈风险由被动应对到提前防范………所有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农业的健康发展………”10月26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召开的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现场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中肯地向参加现场会的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界代表提出了期望,他不合格希望企业早日整改,加入到优秀企业的行列中来。
  在会议现场,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对55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体约谈,这是质检总局首次就产品质量问题组织集体约谈企业。
  在今天的现场会上,来自新疆、海南、四川、山东等30多个省、市的55家不合格企业的代表虚心听取约谈内容。来自山东济南的农博士绿色化肥企业的黄启华代表说:“听了今天魏局长的讲话,感觉很振奋,我不避讳我们原材料检验所出的问题,回去后,我们会严把原材料检验关,生产出跟多合格产品,为农民兄弟提供好产品,为国家农业经济做出更多贡献………”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魏传忠要求被约谈企业应切实落实质量保证的法律责任、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责任等三种责任”,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原料进场查验制度、化肥出厂检验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等“等五项制度”。
  在落实整改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牢固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必须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必须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他强调,被约谈企业要真正从中受到警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从根本上保障化肥产品质量。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或者再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质监部门将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于故意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的,质监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他同时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促进化肥产品质量提升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质量监管,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综合整治,力求标本兼治。
  会议还安排国家化肥质检中心的专家为化肥企业举办了2012年化肥联动抽查质量分析会。
  工信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各省级质监督局、山东省临沂市和临沭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以及被约谈化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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