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获悉,从明年起,山东省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借以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从明年起山东省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参合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多重保障机制,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从明年起,山东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居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将不断提高筹资标准,扩大资金规模,增强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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