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规定出台
2012-10-25   作者:记者 孙韶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商务部网站24日消息,《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近日公布,自2012年10月22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明确,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股权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该企业应依法批准设立,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被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股权出资金额和以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其注册资本的70%。此外,房地产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不得用于外投企业出资。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规定出炉 2012-10-24
·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 2009-02-03
·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2009-02-03
· 工商总局拟出台办法规范股权出资登记行为 2008-12-19
· 以“股权出资”注册公司受温州大企业青睐 2008-03-27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