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太阳能教父”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挑动的光热企业“骗补”事件还在继续,在日出东方和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纷纷回应后,逐渐演变成涉事双方的口水战。今日黄鸣再次将口水战推向“第二季”,并表示已经向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从双方回应情况看,针对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皇明的质疑主要有三点,一是检验地点可疑,“本院光华东街/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两地相距甚远,不符法规要求。二是检测时间可疑,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与日出东方二者说法矛盾,前者表示是6月出具报告,而后者表示3月已经获得报告。且一般需要7天左右时间的型式检验只用了4天。三是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能力可疑,在短时间内批量出具100多份报告不符合逻辑,且与其测试能力严重不符。
对以上质疑,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曾回应称,早在今年2月底就已经开始接受省内的太阳能企业委托对各类太阳能产品进行检测,是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出炉时,才集中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和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且表示拥有19个检测工位,从今年3月4日到6月4日有41天的气象状况满足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因此具备3个月时间内出具近779份检测报告的能力。
日出东方方面也证实此说法,表示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后,即着手准备对外送检工作。至2012
年6月1日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节能惠民工程补贴政策正式发布,其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但双方目前尚未对检测地点和检测周期进行回应。
针对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回应,皇明太阳能股份公司技术总监张立峰分析称此说法漏洞百出:即使按41天气象状况满足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来计算,可按照标准规定,就算型式检验每个样品最低的检测需求是5天,包括热性能1天、水质2天、空晒2天,也只能有8个测试周期,其最多可以进行19(个工位)×8(个样品/个工位)=152个样品的型式检验,和其称具备779份报告测试能力相差甚远。
黄鸣表示,已将上述举证材料邮寄至国家质检总局,此前也曾将质疑材料转发给了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目前尚未得到明确回复。
据了解,在此次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颁布的首批“高能效太阳能热水器节能惠民产品”目录,20家太阳能热水器企业中标,日出东方有共计160个产品型号的产品入围,皇明太阳能有2个型号入围。有业内人士猜测皇明是据此打击市场竞争者,但黄鸣拒绝正面回答,表示清者自清,“是先讨论市场份额问题重要呢,还是先讨论行业环境和消费者利益重要呢,现在已经是劣币驱除良币了,这种情况谈市场份额有什么意义?”、“就像卖三聚氰胺的说不卖三聚氰胺的没他卖得好”。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要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日出东方公司产品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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