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历来非常重视培育、扶植和支持中小企业。在日本,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大约有419万家,占日本企业总数的99.7%。 在立法方面,日本制定有《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支援法》《中小企业融资畅通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经营力强化支援法》等特定法律法规。在行政组织方面,日本经济产业省设有中小企业厅,日本各地经济产业局一般下设中小企业科。 而税制则是日本扶植中小企业的最重要政策工具,但在适用中小企业优惠税制时,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简化为企业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内,不分行业,也不涉及企业员工人数。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普遍适用的主要减税制度是法人税率优惠。法人税亦称公司税或公司所得税。在日本,法人税是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根据政策引导目的不同,日本针对中小企业的各种税率优惠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旨在强化中小企业财务、避免企业因亏损等造成流动资金不足的税率优惠。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法人税的减税措施上面,除上述法人税税率优惠外,另有“亏损冲抵”和“亏损退税”两项措施。前者适用于所有企业,后者专为资本金在l亿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做。所谓“亏损冲抵”,指企业在本年度出现的净亏损额可以与下一年度的计税收入冲抵,冲抵期限为9年。所谓“亏损退税”,指企业把本年度净亏损额计入上一年度计税收入,然后从税务机关获得一定“退税”。 二是旨在鼓励中小企业加大设备、研发、人才投资的税率优惠。这方面的税率优惠安排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税制、环保投资减税、小额资产即时折旧、人才投资促进税制等。日本财务省的数据显示,仅在2009年度,利用“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税制”和“小额资产即时折旧”这两项制度的中小企业分别达到31万家和28万家,实际减税额分别为1322亿日元和268亿日元。 三是旨在保护就业、鼓励企业增加员工的税率优惠。中小企业是日本最重要的就业单位。日本有一个鼓励企业增加员工的“雇用促进税制”。根据2011年度最新修订的“雇用促进税制”,从2011年4月1日到2014年3月31日期间,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时,净增加1人可享受20万日元的特别减税。 四是旨在帮助企业提高经营能力的税率优惠。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有企业交际费计入亏损等。日本财务省数据显示,根据交际费计入亏损金这一项税收优惠安排,2010年度减税额达2577亿日元,共计有64.2万家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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