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在放松管制,放宽限制方面,此次修订取消集合计划行政审批,改为事后由证券业协会备案管理。此次修订还适度扩大了券商资管的投资范围。大集合投资范围增加了中期票据、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小集合允许投资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对于定向资产管理,允许投资者和证券公司自愿协商,合同约定投资范围。 另一方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还扩大资产运用方式。 除此之外,此次修订还取消小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双10%的限制,豁免指数化集合计划的双10%及相关关联交易投资限制,并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分级和有条件转让。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及细则删除了原先“理财产品连续20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应终止”的规定,并允许证券公司自身办理登记结算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受此次政策松绑影响,未来券商资管业务更加灵活多样,随着券商资管投资渠道的拓宽,将有力推动产品创新,增加产品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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