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前举行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动员大会,由此,这项在全国率先实施社会资本办医的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温州改革方案的主要亮点是:在产权归属方面,民办医疗机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出资财产不再归“公家”或社会所有,而是属于举办者所有。同时,依法建立健全民办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其产(股)权份额可以转让、继承、赠与。 在价格政策方面,根据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分类实行优质优价的收费价格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其自主定价。实行民办、公办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同价。 在税收政策方面,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享有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税收待遇。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将符合规定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社会保障医疗定点范围,执行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等政策。 在土地政策方面,民办医疗机构原则上通过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用地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国有资本保留。 在人才建设方面,力争通过三年探索实践,逐步打破卫生技术人员身份限制,通过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医生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双向流动。贯彻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民营医院医生可以按照公立医院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待遇,并在职称评聘、科研立项、参加学术活动、评先评优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医生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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