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文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财税扶持力度,其中提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 文件还提出,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至3%的价格扣除。此外,还将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鼓励为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