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收购案告吹新奥被踢出局
2012-10-16   作者:徐沛宇 郭兴艳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号

  “就在新奥和中石化宣布终止收购中国燃气后,中石化和中国燃气就发布公告称,中燃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资,并且双方还将开展一系列战略合作。早在2009年,中燃也与中石油旗下的昆仑燃气签订类似合作协议。”

  鏖战十个月之后,新奥能源和中石化财团联合收购中国燃气的生意在15日告吹。

  中燃收购战是超大型国企首次通过敌意收购方式企图收购民企,并且和另一家民企组成财团。所谓敌意收购,是指未获得收购标的董事会就该等收购对其股东作出推荐。

  敌意收购方式在海外市场并不鲜见,然而中燃收购战涉及多家央企、局面错综复杂,令这种在中国市场上显得新颖的收购行为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放行。一位了解交易的人士表示,中石化收购中燃未能获得发改委批准,商务部反垄断调查也迟迟未有结果。

  但是,中石化进军城市燃气领域的决心仍然坚定。就在新奥和中石化宣布终止收购中国燃气后,中石化和中国燃气就发布公告称,中燃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资,并且双方还将开展一系列战略合作。早在2009年,中燃也与中石油旗下的昆仑燃气签订类似合作协议。

  新奥出局

  10月15日是新奥和中石化财团对中国燃气发出收购要约的最后时限。昨天下午,新奥和中石化联合发布公告称,由于收购所需的部分先决条件没有获得重大进展,要约人决定不再进一步延长最终截止日期,不派发任何要约文件,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

  新奥与中石化于2011年12月宣布将对中国燃气发起收购,要约价3.5港元/股,总对价约达167亿港元,其中,新奥将支付55%的要约总对价,中石化支付45%。

  此前,新奥方面曾乐观估计,收购中国燃气要约最快将在2012年年中做完交割。但由于商务部一直没有通过其交易审查,收购要约也迟迟未能发出,并连续五次延期收购。

  由于中国燃气股东对新奥和中石化的收购强烈抵制,而且中国燃气的股价在财团宣布收购后一路走高,多位业内人士都已不看好该收购,所以,“新奥和中石化宣布终止收购的消息并不令人意外。”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接近新奥能源人士告诉本报,未来新奥还将继续寻找时机收购合适的企业,不过新奥本身其实早已做了战略转型的布局,新奥管理层认为收购其他城市燃气企业可遇不可求,新奥的城市燃气业务仅靠内生式发展也行,集团未来的业务重点将是做有技术突破的智能能源。

  截至2011年底,新奥燃气累计销售天然气50.11亿立方米,同期中国燃气的天然气销售量为55.63亿立方米。2011年,中国燃气的城市燃气项目160个,新奥104个,新奥的住宅用户为6658272个,中国燃气住宅用户为7187894个。

  “新奥的市场份额略低于中燃,但还是在一个等量级上的。”卓创资讯分析师李祾譞说,此次没有成功收购中燃,对新奥也不是坏事,目前新奥自己的燃气项目发展得也不错,一旦收购中燃,则可能对它的资金链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反而不利于其发展,而且两家企业还存在文化差异,新奥放弃收购是明智的。

  对于收购中国燃气的失败,截至记者发稿时,新奥和中石化财团没有作出评价。不过,有知情人士对本报透露,该财团基本已解散,中石化和新奥在合作进行收购的过程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只是时机没有成熟。而中石化与中国燃气另外达成的合作协议,与财团无关。

  在这场耗时耗资却无果而终的收购战中,另一家市值约350亿港元的民企新奥燃气成了最明显的输家。早前新奥特别股东大会通过收购中燃的要约,但最终以白白损失1亿港元收购开支收场。此前新奥首席财务官郑则锷称,新奥为满足香港证监会要求外借4亿美元作为保证金,上半年利息开支达7600万港元,并须每季度支付收购财务顾问花旗1000万港元顾问费。

  中石化的决心

  与新奥完全退出中国燃气的收购不同,中石化绕开新奥,仍然与中国燃气达成了合作。

  中国燃气昨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当天与中石化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资。

  根据协议,中石化和中国燃气拟组成合资公司,利用中燃液化石油气的资产、品牌、销售管道,销售中石化于中国所属炼油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共同拓展中国的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另外,双方还将组成合资公司,利用中燃的城市燃气管网条件和中石化的加油站网路,改建成成品油和压缩天然气两用补充站,并共同拓展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

  此外,中石化将向中燃优先供应天然气资源和液化天然气的供应品;中石化原则同意中燃参与中石化负责建设(或将会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中石化还将中燃作为其发展中国城市燃气项目的平台及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城市燃气项目。

  中国燃气的董事会认为,实施此项合作,可以将中燃的城市燃气分销网络与中石化的天然气资源相结合,以进一步加强和扩大自身的天然气的分销业务。中石化的加油站网络也能为其提供占领车船用天然气市场的便利。

  但有市场人士对他们的合作前景持谨慎态度。“中石化、中国燃气未来的合作目前还只是框架协议阶段,真正落实的话,还得看利益分配情况。”李祾譞说,这也可以看出,中燃更倾向于与资源型上游企业合作的意图,不过中石化的天然气产量和长输管道都远不及中石油,所以,中国燃气通过中石化来稳定上游气源的供应只能是有决心,实际效果还有待观察。

  上述接近新奥能源人士表示,对于中石化与中国燃气的合作,新奥方面认为可以理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这显示了中石化在布局城市燃气领域方面,已经下了很大的决心。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中石化新奥申请再延期 中国燃气收购案9月见分晓 2012-08-08
· 中燃报出优异业绩 新奥收购何去何从 2012-07-02
· 新奥能源并购中国燃气对城市管道燃气市场结构的影响 2012-03-02
· 新奥集团拟投50亿美元在美建清洁能源生态中心 2012-02-20
· 河北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11-04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