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未果 中石化转与中燃建合资公司
2012-10-16   作者:记者 王璐/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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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时超10个月的中燃收购战落下帷幕。新奥能源和中石化15日联合发布公告称,对中国燃气的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与此同时,中国燃气发布公告称,与中石化已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组建合资公司,互通销售渠道和网络。
  2011年12月,新奥能源与中石化宣布对中国燃气发起收购,要约价3.5港元/股,总对价约达167亿港元,其中,新奥将支付55%的要约总对价,中石化支付剩下的45%。
  之后,两大收购方以尚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为由,接连5次延期收购,最后一次延期后的最终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按照相关规定,收购方须于七日之内派发要约文件,除非出现非常特殊情况,证监会将不会同意再度延期。 
  15日,新奥能源和中石化联合发布公告称,自9月6日刊发公开以来,尚未满足的先决条件概无重大进展、仍未获得满足,故决定不再进一步延长最终截止日期,亦不会派发任何要约文件,收购要约因此不再继续进行。
  事实上,收购的搁浅还与中燃的殊死反击不无关系。在新奥能源与中石化宣布将发起收购后,中国燃气大股东富地石油与韩国SK E&S不断增持中燃股票,使其股价高于新奥与中石化收购报价,以此来抵制收购。
  而2012年4月底,北控集团的半路杀出令正陷入胶着状态的中石化、新奥能源收购中燃事件更加复杂。北控先是购入阿曼石油所持中燃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之后又多次增持,直至先后超过韩国SK E&S、富地石油持股比例,成为中国燃气最大股东。
  8月17日,中国燃气创始人、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的再度回归则为新奥能源与中石化收购进一步增加了变数。刘明辉重掌大权之后,第一步便是斥资2.703亿港元收购百江气体,此后,又在场外行使购股权以每股平均价0.8港元的价格增持500万股。之后,再度按股价期权计划行使认股权,中国燃气向其发行1.3亿股股份,行使价为每股0.71港元,增持近3%股权,最终稳坐中国燃气第一大股东位置。
  在监管审批难获批、北控集团“搅局”,以及刘明辉等高管回归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这起耗时超过10个月的大并购最终告吹。但与新奥相比,中石化和中燃并非是一无所获。
  15日,中国燃气发布公告称,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资。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组成合资公司,利用中燃液化石油气的资产、品牌、销售管道,销售中石化于中国所属炼油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共同拓展中国的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利用中燃的城市燃气管网条件和中石化于中国的加油站网路,改建成成品油和压缩天然气两用补充站,并共同拓展中国迅猛发展的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
  同时,中石化原则同意中燃参与中石化负责建设(或将会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中石化将中燃作为其发展中国城市燃气项目的平台及合作伙伴,积极发展城市燃气项目。在中国大型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拓展上,双方可共同进行项目投标或向省、市政府申请项目专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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