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随着近两年急剧提速,保障房建设暴露出诸多问题,不少地方在保障房申请、审批、质量、分配等环节面临监管考验。
专家表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不仅涉及土地、规划、建设、资格认证、分配、退出等多个管理环节,还需统筹协调规划、财政、建设、房管、民政等多个部门,因此,地方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堵住漏洞,把保障房打造成民心工程。
本质回归:莫让“保障”成“福利”
从最早的经济适用房到后来的限价房再到如今的廉租房、公租房,有一个问题一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那就是保证保障房的保障本质,莫让其成为部分人的福利房。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前,借保障房之名实现福利分房目的的现象确实存在;另外,各地保障房进入及退出机制仍不完善,进入门槛不严,标准执行流于形式,而不健全的退出机制使得保障房成为部分人的牟利工具。这些现象都严重侵害了保障房的保障本质。
也有专家指出,关于此前“保障房或成福利房”的争论,要多因素来看。一是保障房制度演变的历史因素,1998年时设定的供应对象范围较宽泛,一些中等收入群体也购买了经适房,这导致一些对房改不熟悉的人简单地认为“经适房卖给了有钱人”。二是由于部分保障房的“共建性质”。根据政策规定,一些合理“共建”的“单位租赁房”也被统计入广义的“公租房”中,让不明就里的群众认为保障房成为“单位房”。三是个别地区确实存在保障房分配不公问题。
近年来,各地主管部门开始着力监管,在多个管理环节齐发力。今年3月,住建部更是要求各地完善监管机制,完善申请、审批、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审查机制。天津、安徽等地亦相继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针对保障资格审核标准、操作办法、监督方式和退出机制提出了更严密的方案。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保障房监管发力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本轮调控着力点就在于一“压”一“抬”,即压商品房价格、抬保障房建设,这两点不能出现短腿现象。
在老百姓眼中,保障房是名副其实的“解困房”。上海退休职工夏勤诚和老伴在市区新乐路100弄一间仅8平方米的老公房中“蜗居”了20多年。去年,老两口申请了上海的共有产权房,最终通过层层审核,以每平方米5000元不到的价格购买了松江区新凯家园一套47平方米的新房。谈到此事,老两口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据了解,仅去年一年,上海就有3.7万户家庭受益于共有产权房。
欠发达地区也“不拖后腿”。在甘肃定西市区的保障房小区瑞丽家苑,病退职工姚建红刚搬进新家。她曾在市邮政局仓库改建的宿舍里住了10多年。去年,政府推出可以购买一定产权的廉租房,姚建红借钱凑齐5万元,买下了这套49平方米的一居室。“原来宿舍没有自来水和暖气,现在这条件,我们已经很知足了。”
守住底线:责任追究保质量
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甚至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为此,各地普遍出台了以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房建设指导文件,并成立相关机构。如上海市实行保障房质量平行检测制度,河南省出台《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控制手册》等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一些地市专门成立了保障房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在做好制度保障的同时,各地也在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法。黑龙江省严格规范设计、建筑施工、监理检查各环节,同时,明确保障房规划设计标准,开展最优最差设计、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评选,并对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时叫停整改。江苏省则严格审定保障房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全面落实分户验收制度。浙江省也探索推行住户代表与质量监督和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并制定了保障房工程“创优夺杯”规范,要求企业以优质工程为目标,努力提升保障房项目品质。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多个在建保障房项目采访时,不少项目负责人表示,政府对保障房质量特别重视,要求也特别高。“其实,我们对保障房的现场施工投入比一般商品房还要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通过严把建材质量关、对工人技术交底、对每一道工序进行严格检查、隐蔽工程100%验收、主体结构到部件全部“样板先行”等手段,严把工程质量。
今年以来,住建部对全国各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共抽查了180个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重点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情况。
机制重建:“阳光”分配促公平
在去年实现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这也意味着,今明两年,将有大量保障房进入分配环节。而从各地实践看,目前对保障房分配的有效监管,已有不少经验可供借鉴,有的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在一些地方,当地政府开始注重通过制度建设把好“分配关”。如上海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将其与人保、税务、公积金、公安、住房以及多家商业银行建立“电子比对专线”。黑龙江省则坚持实行保障计划、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四公开。
而从保障房分配制度发展来看,北京经历的三个阶段可以说是各地逐渐完善的一个缩影:第一阶段,2007年之前,负责对保障房申请家庭申报材料审核的只有市级一个窗口,且工作量大,审核基本上依赖于个人的诚信申报,易存较大漏洞。第二阶段,是2007年到2009年,随着保障房建设数量的递增,北京市保障房分配制度进入探索阶段。第三阶段,自2010年4月始,制度逐渐得以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首先就是做到信息透明,把准入门槛要求的信息全部依法依规公开,并最大限度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保障房监管应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保障房建设的执行机构要和监管机构并举,不可偏废;二是要提供法律层面的政策依据,如骗租、骗购以及单位自建房如何规范;三是增加保障房建设透明度,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社会监督也在发挥作用。例如,重庆市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实行“两审两公示”制度,摇号配租后再通过公租房信息网和指定的媒体对外公示15日,接受社会监督。为了增强审核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重庆还开发了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房管、公安、民政、社保、工商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网检索。
立法规范:夯实法规稳根基
作为一项惠及大众的民心工程,国外的经验是,完善的法律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保驾护航。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效果显著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近年来,为夯实保障性住房这一民生工程的立法根基,多个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法规都已经或正在酝酿出台。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也逐渐完善。目前,我国不少城市已经出台了关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对于用不正当手段已经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获取货币补贴的,除解除合同,收回相应补贴资金外,要被罚款20万元,并终身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除深圳外,2009年6月,厦门市实施了国内首部保障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上海、重庆等地也出台了关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也有望出台。有专家表示,正在起草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将对保障房的定义、功能、法律地位等进行原则性规定,还将对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关的方式和路径进行确定。
“我们希望,法律法规健全以后,处罚会更加严厉一些;在分配保障性住房过程当中,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处理,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说。
在信息共享、立法规范问题上,目前各地都做了一些探索和突破。有的城市已建立起社保、公积金、税务、车管、证券、银行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有的城市出台了保障性住房条例,将骗租、骗购行为罚金分别提高到最高数万至数十万元,并对骗租、骗购行为拟按诈骗罪论处。比如,为了加大对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的惩处力度,河北省新出台终身禁入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河南省2011年注重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实行从严从快处理。
上海对保障房建设质量管理制定了更严格的措施,通过建立保障房档案库,做到“一房一档”,对质量不达标房屋政府不与回购,并且启动“黑名单”机制和质量监察机制,严格把关保障房质量,将严惩违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而且,上海还通过树立样板、落实责任、推广观摩交流等新方式,打造了一批精品保障房工程,并且有效防范了建筑质量通病。
在住建部组织的保障房质量抽查中,使用了混凝土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楼板测厚仪等仪器设备,现场抽查了工程实体质量,重在防范质量通病。目前,保障房建设中,施工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依然存在,有的工程不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有的企业对进场材料把关不严,存在未按规定报验等问题。
为了避免质量通病,上海一些建筑企业专门为保障房施工制订了更为严格的流程。在龙元建设集团施工的上海旧区改造基地——老西门中华新城工地,记者看到,项目部制定了对付住宅质量通病的有效措施。
龙元建设副总经理王德华介绍,建筑中柱、梁、墙的阴阳角很容易漏浆,龙元在保障房建设中采取了用木垫撑、粘贴双面胶等方法,解决了漏浆问题,并保证了阴阳角的垂直度。在二次浇捣外墙砼填充墙时,很容易产生与一结构砼之间的平面偏差和缝隙,施工人员从模板配置、拼缝处理、固定措施等方面制定措施,很好避免了质量问题。
避免了质量通病,同时还增加了环保效应。在这里的建筑工地上,没有常见的泥浆遍地和尘土飞扬,取而代之的是训练有素的技术工人似工厂流水线般将工厂预制好的楼板、墙面、楼梯、阳台、柱子等吊装到指定位置,进行拼装组合。
结合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评价标准,上海探索由地方政府按质量等级向开发商回购保障房的做法,建立保障房按质回购和交付验收制度。对于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保障房,政府不予回购。通过市场化手段,从源头上落实质量责任。
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黄忠辉介绍,上海将把紧保障房回购环节。首先,要建立保障房按质回购和交付验收制度。其次,要完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三,要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建安总造价3%缴纳物业保修金或者按有关规定购买工程质量保险。
为确保质量过关,上海将建立保障房档案库,做到“一房一档”,并启动“黑名单”机制和质量监察机制,严惩保障房质量违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
据了解,上海将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档案库,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所有信息“一网打尽”,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切实落实保障房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
同时,上海市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障房质量监管,上海还将实行“短名单”和“黑名单”机制,由上海市安质监总站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对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和建设单位实行质量诚信考核,对质量诚信企业,鼓励在保障房中优先选用。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禁限规定。
此外,上海实行更严厉的监察制度,根据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性质严重程度,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大小和质量安全责任轻重,分别作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分别作出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决定和建议,由责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强化对保障性住宅工程的监管。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人员的培训;鼓励建设单位参加《上海市住宅建设质量公约》,以强化企业自律。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接受住户或公众监督检查。推进用户满意度评价工作,及时了解居民用户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热线电话,切实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小学就在家门口,上学放学都方便。虽然房子不大才40平米,但一家三口住着,感觉很温馨。”福州市民曹钰烨说,“最重要的是,每月房租只要80元,为我们一家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曹女士时,她正带着7岁的女儿,来到小区旁的学校报名入学。曹女士家住的小区叫东山新苑,是福州市去年建成的一个保障房小区。
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住建厅”)了解到,今年国家下达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15.89万套,新增廉租房货币补贴0.28万户,基本建成12.09万套。
1至8月,福建省保障房已完成投资217.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74.1%;开工15.19万套,开工率95.6%;基本建成11.86万套,基本建成率98.1%。
“今年福建省保障房建设的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均位居全国前列。”福建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说,按照户均3人计算,仅今年已建成的保障房,就可安置全省35万多人居住。
保障房建设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相关政策制度又处于初创时期。如何在较短时间内探索出有效办法,“又好又快”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资金用地保障,实行‘永久性标牌’质量监管制度,制定保障房建设具体标准和导则……”柳文定说,今年以来,福建省强力推进制度建设,以一套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工程。
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县各级均成立保障房质量安全巡查组,建立了每月巡查制度。截至8月底,全省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486份,对履职不到位的316个保障房施工项目负责人、220个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处理。
与此同时,福建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流程图》,规范保障房的分配运营管理,加快配租配售步伐。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底,福建全省已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21.4万套,占已竣工套数的82.8%。
流程图、阳光操作、零容忍……一个个“关键词”背后的制度体系,确保了福建省保障房配置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福建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全省建立了公开摇号、公开选房机制,分配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保障对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另外还设立了举报电话、邮箱等收集举报信息,做到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金安社区是厦门最大的保障房社区,共有保障房3054套,已入住2000多户、近10000名居民。
据金安社区党总支书记尤春玲介绍,该社区运用现代化的“社区信息化平台”,将保障房与申请入住居民的数据相联。
“在电脑上就可直接展现每户的房屋户型、大小以及申请居住人数、实际居住人数、居住人关系等信息。”尤春玲说,“社区信息化平台”应用以来,居委会已通过网络、微博、短信和电话,接到多例保障房违规装修、搭建的举报信息,通过信息筛查,居委会可准确掌握违规和处理住户违规情况,形成社区自我监督。
“利用智能管理系统,保障房小区的门禁摄像还可监控、比对进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车辆、车牌,预防‘开豪车住保障房’的现象发生。”尤春玲说。
柳文定表示,以往的保障房分配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就是“能进不能退”,大大影响了保障房工作的公平性。为此,福建省建立了复查复核机制,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采取停发租赁补贴、改按市场水平收取租金、租转售、责令腾退等方式实现退出;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违规使用的,予以清退。
据统计,近年来福建省累计退出保障房3000多户,查处一批骗购骗租保障房对象,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