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根据湖南省近日公布的《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为转变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切断公立医院在药品销售中的经济利益关系,湖南省试点县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都将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据悉,湖南省将在湘乡市、浏阳市、龙山县、祁阳县、冷水江市、石门县、茶陵县、炎陵县的10家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以图革除“以药养医”的陋习,并将适时在全省的县级医院推广此项政策。 试点县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在不增加老百姓就医负担的情况下,总量范围内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诊查费按含挂号费、诊查费和药事服务成本进行测算和调整,可分设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标准可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定,普通门诊诊查费控制在每次10元内,最高技术等级标准宜控制在每次15元内;住院诊查费标准控制在每天15元内。 八个县试点成功后,湖南省明年将在全省范围推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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