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27日消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1日发布,并将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管理办法是首次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发布的部门规章。 管理办法对国办25号文件提出的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并对购卡协议约定、信息保密、退货与退卡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设立了预收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并设定了预收资金余额上限,旨在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