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吡啶反倾销调查
2012-09-21   作者:王希  来源:新华网
 
【字号
    中国商务部21日发布2012年第5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吡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2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裁决。
    根据公告,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13年9月2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4年3月21日。
    吡啶是含吡啶环类农药和医药中间体的基础原料,也是日用化工、饲料、食品添加剂、子午轮胎工业的重要原料,在医药和工业领域中还可以作为特殊溶剂。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印度企业申请对华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 2012-09-15
· 反倾销调查将两败俱伤 中国光伏产业亟待升级 2012-09-11
· 澳大利亚发难中国镀层板遭反倾销调查 2012-09-08
· 商务部9月定夺多晶硅反倾销调查 反制欧盟 2012-09-08
· 欧盟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呼吁磋商解决 2012-09-06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