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信息化”审核实现保障房“阳光分配”
2012-09-21   作者:记者 王志 钱荣/济南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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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济南市探索保障房“阳光分配”的信息化审核手段,开发应用住房保障审核管理系统和全国首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资格审核“电脑说了算”,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干扰。2005年以来,全市共核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近3万户,6000多户特困家庭获得实物配租住房,没有发生一起骗取实物配租保障的事件。

  “信息化”审核破解资格审查难

  保障房准入资格的审核及分配,涉及申请家庭的住房、户籍、婚姻、收入等多种信息,涉及部门多,信息量大,准确审核的难度高,成为困扰各地保障房分配的一大难题。
  为做到对保障房资格审核的“信息共享”,济南市建立由房管、民政、公安、国土、规划、建委、人社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其中,房管部门负责住房方面审查;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的收入确认和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家庭的户籍性质和车辆进行确认;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证明辖区内申请家庭住房拆迁、租赁住房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2007年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应用了全市住房保障审核管理系统,建立集审核条件、工作责任和审批质量“三位一体”的电子审核管理模式。系统将申请保障房的各项准入条件、审核规定、工作时限等,用计算机程序进行设置和固化。
  根据规定,济南市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其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要低于16642元,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这些规定都是硬杠杠,如果申请人的年龄达不到要求,或者收入高于规定标准,系统都会自动发出提示预警,在资格审查时通不过。”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贾萌说。
  济南市住房保障电子审核管理系统的数据实时更新,即使是对已经入住保障房的家庭,如果此后随着其家庭收入的增加,一旦超出规定要求,系统都会自动弹出预警提示,工作人员会立即核实并依法处理。
  为快速甄别申请人的实际住房情况,2011年8月,济南市房管局又率先建成并运行全国首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原来分散在房屋预售、房屋登记、房改、住房保障等系统的数据统一到同一数据库中。目前,系统涵盖全市城区和所辖县市所有居民的个人住房信息,包含约110万件房产发证信息,并与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地税征管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连接。
  记者登录系统看到,只要经授权查询,任何一名济南市民的住房状况都一目了然,可快捷查询到居民是否拥有房产、拥有几套房产、房产在什么位置、房产面积有多大,房产是商品房、自建房还是政策性住房等信息。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郭作峰说,借助信息化的住房保障审核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房申请资料能否通过审核不是由某个工作人员说了算,而是由电脑说了算,有效杜绝了审核审批中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情况的发生,保证了审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严谨制度设计堵塞监管漏洞

  由于保障房分配环节涉及住房这一财产性资源,一些地区曾出现过公职人员通过权力寻租以骗购、骗租等手段谋取利益,比如2009年6月武汉就曾出现经适房“六连号”造假案件,暴露出保障房分配工作机制中存在的漏洞。
  此外,近年来,不少城市的城郊结合部出现大量小产权房,部分家庭购买了这种小产权房。但由于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不可能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到,容易被部分人员钻空子。
  贾萌介绍,为堵塞审核监管中的漏洞,济南市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保障房分配审查制度,规定了“个人诚信申报-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证明-社区或单位公示-区房管局初审-市房管局核准-网络公示”的严格程序。
  为避免审核“表面化”“走过场”,济南市对保障房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租住房所在地、迁移户口5年内的迁出地的住房情况都要进行审查,提供户口和现居住地房产证明资料,说明此住房与申请人的关系;街道办事处要书面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住房拆迁、租赁住房等情况。济南市各区房管部门、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每一个申请廉租房的家庭都会进行实地登门、走访邻居和同事,进行全方位调查核实。
  为强化责任机制,济南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审核工作纳入对各区的工作考核,上报济南市委组织部作为考核内容,给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戴上了“紧箍咒”,增加了他们的压力和责任心。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察,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为确保廉租房实物配租摇号选房公平透明,济南市采取人性化分组和摇号排序两步进行。保障房申请人被分为三组,第一组为残疾、孤老、优抚对象、市劳模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摇号;第二组为轮候家庭;第三组为当年新申请家庭,在此基础上实行电脑公开摇号。
  去年11月,济南市2011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共有符合条件的2654户家庭参加,每户家庭有5分钟时间选房,平均每天能选200套,全部选完房花了十多天的时间,最终2030套房源全部分配完毕。
  “除了有监察局、公证处、媒体和市民代表等现场监督,每次选房过程都全程录像,并在选房室和候选室直播,让整个选房过程一路了然。”贾萌说。
  今年59岁的原济南纺织机械厂退休职工牛兰英,过去挤住在济南仁爱街的弟弟家10多年。她告诉记者,2009年她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时,除了自己填写诚信证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登门调查核实她的实际住房情况,最终给她开具了无房户的街道办事处证明。2010年,她以500号的摇号顺序顺利选到一套35平方米的廉租房。

  完善退出机制确保“有进有出”

  受供给不足的影响,目前各地保障房总体资源有限。为打破廉租房“一住终身制”,让有限资源真正惠及迫切需要住房的困难家庭,济南市完善定期审核和退出机制,对保障家庭实行一年一审核。经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发现有骗取保障待遇、违反租赁规定的,在立即停止住房保障待遇的同时,责令其腾退住房或交回已领取的补贴。
  2009年,济南市房管局、监察局、民政局联合出台意见,建立对骗保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虚假申报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在取消其保障待遇的同时,规定3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记者在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电子审核管理系统看到,系统专门建立了限制信息版块,对骗取住房保障的设置不良信息记录,截至目前有不良信息记录的59户。在保障房分配后,济南房管部门还建立后续跟踪服务机制,通过不定期走访、与小区物业配合等方式,观察入住家庭的财产变动、是否有汽车等情况。
  截至目前,济南市共取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待遇63户,收回已发补贴近20万元;因房源不合适主动放弃或死亡、进入养老院腾退住房的有49户。
  “阳光分配”保障了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2010年底交付使用济南“天保新居”集中式廉租房小区,解决了48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过去我和丈夫租住在历城区宏苑小区的平房里,8平方米大的屋子放张床就没地方了,做饭要把锅支在门口,上厕所得去附近的收费公厕,每月租金要100元。现在住着一室一厅的廉租房,煤气、暖气、厨房、卫生间样样齐全,跟过去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家住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的王桂华高兴地说。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房屋管理处副处长杨东江说,截至目前,济南市已累计向2万多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现了“应保尽保”;有6000多户特困家庭获得实物配租住房,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骗取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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