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要降15%
2012-09-19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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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19日发出《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取消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医院的药品价格要降低15%左右。《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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