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推行廉租房“柔性退出”机制,避免廉租住户因家庭收入刚刚超出准入标准需按规定退房反而导致无房可住的尴尬,体现了保障房政策的人性化。 根据规定,济南市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其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要低于16642元,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等。 济南市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廉租住户因收入、住房、户籍、年龄等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按期腾退确有困难的,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可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交纳租金;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对既不腾退廉租住房,又拒绝按公共租赁住房或市场价格交纳房租的,保障中心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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