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12日发表公告称,港交所董事会已批准与行政总裁李小加续约3年的合约,从2012年10月16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
公告称,作为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同时也是港交所董事会的当然成员,任期与李小加出任行政总裁的任期相同。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70条规定,李小加续任行政总裁须待香港证监会书面批准作实。
据介绍,李小加2009年10月加盟港交所,2010年1月16日出任港交所行政总裁兼董事。
公告称,李小加的报酬待遇包括年薪约808.8万港元,并可收取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的酌情表现花红及奖励股份。此外,作为全职雇员,他还可获得其他实物福利,并参加港交所的公积金。
港交所的资料显示,现年51岁的李小加拥有厦门大学文学学士、美国阿拉巴马大学文学硕士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除港交所行政总裁兼董事的职位外,他还担任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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