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节能产品推广将获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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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排补助资金350亿,撬动逾千亿消费助力“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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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作者:记者 韩洁/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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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将高效节能台式计算机、风机、变压器等6类节能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 这是继今年6月我国启动实施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等5类节能家电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后,节能产品推广再迈新步伐,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促进扩大消费的作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将在消费品领域增加高效节能台式计算机和高效节能单元式空调,在工业品领域新增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4类节能产品推广。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市场反映看,扩大节能家电产品推广政策在提振消费、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效果已经开始显现。随着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逐步到位以及产销各环节对政策流程的熟悉,预计接下来几个月内“扩消费、促节能、惠民生”的政策效果将更加突出。 这位负责人表示,上述新出台的6类节能产品推广政策执行期暂定为一年,力争将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到40%以上。为此中央财政将增加补贴140亿元,预计拉动消费1556亿元,实现年节电约313亿千瓦时,以更好地起到扩大居民消费与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 据介绍,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节能产品补助资金350亿元推广节能灯、节能汽车、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冰箱、台式计算机共计8大类消费品以及高效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共5大类工业产品,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打造成为“扩消费、调结构、转方式、促节能、惠民生”的重要政策平台,也是当前“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对于消费者比较关心的节能家电补贴比例、节能产品财政补贴标准等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补贴标准的核定主要是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的成本差价,并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经综合测算,财政补贴后,对节能家电与普通产品的价差,经过3至7年,消费者即可通过节约的电费收回投入;如果电价进一步提高,回收期更短,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在经济上是划算的,也有利于节能减排。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妥善处理好防止骗补与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与方便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近期将调整有关补贴及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这位负责人指出,将加快资金拨付,缓解资金占压。建立旬报制度,将中央财政按月拨付改为按旬预拨,并要求生产企业收到补贴款后及时与商家清算,防止大量占用经销商资金,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补贴范围狭窄、推广产品品种少”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于近期公告第二批推广目录,届时5大类节能家电产品型号将由第一批的1万多个增加到2万多个,消费者选择余地将大大增加;同时将加大对超高能效产品激励力度,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更多的高能效产品,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为方便消费者,将进一步细化政策规定,要求商家在消费者购买时即兑付补贴资金,送货时收回产品唯一编码等信息,从而简化兑付程序。 同时,加强关键环节监管,开展督导核查,强化惩罚措施,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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