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其任内最后一次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这意味着,此方案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而事实上,近十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在持续地推进之中。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近日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十年,中央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之以前比较明显的成绩,从数据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略有缩小。不过,与老百姓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迫切心情相比,还有较大落差。苏海南认为,在肯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还要继续推进改革。“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解决,必然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一方面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但同时得有耐心,不要指望一两年就把所有问题都解决”。
中央缩小收入差距的努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也比2002年增长1.8倍,年均实际增长8.1%。
该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分析称,这十年的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是新中国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其中,2010、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面临的严峻现实是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因此,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已成为当下改革攻坚的重点。近年来,我国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连续上调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将个税起征点提到3500元,明显减轻工薪阶层税负……
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这十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方针及政策。除上述政策外,还包括:继续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管理,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调控;最低工资制度已经在全国全面建立,普遍实行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持续较快提高;积极稳妥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劳资双方的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此外,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较之以前也有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还有近年来开始试行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用信息引导手段来引导劳资双方合理地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
“从收入分配的制度建设角度来说,十年来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苏海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