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即全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第二天,中石油向所属单位下发《关于在集团公司组织开展2012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炼油生产、销售单位确保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中国石油”的品牌价值。 《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从宣传培训、质量提升、对标与整治、诚信与品牌、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和群众性活动七个方面做好“质量月”期间的活动组织。 针对炼油生产、销售单位,《通知》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全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严把生产、仓储、运输、批发和零售各环节质量关,对全过程管理进行自查和改进,确保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 《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积极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活动,积极参加质量诚信倡议主题活动,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维护企业的质量信誉;同时,要求发动全体员工参与“质量月”活动,开展建言献策、岗位实践和质量意识教育等活动。 中国石油历来重视质量工作,在逐步确立“质量至上”的企业发展理念之后,2010年首次发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011年,所属企业大庆油田荣获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标兵称号。这是当时我国质量领域的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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