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媒体报道健康元涉嫌采购地沟油作为原料制药一事,健康元下午公告称对所购大豆油中掺杂地沟油等劣质油的情况并不知晓,否认大豆油采购价格低于均价,并表示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
以下为公告全文: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媒体报道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油脂公司)向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劣质成品油进行勾兑后,销售给本公司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作为生产原料一事,本公司澄清如下:
一、本公司对媒体的严格监督表示感谢,本公司承诺: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最大的努力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本公司愿接受包括药监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等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或其他独立第三方的监督和检查,以澄清事实给本公司以公道。对于本公司因使用惠康油脂公司提供的大豆油所生产的7-ACA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
二、焦作健康元作为本公司子公司,系属于化工厂照国家规定的精细化工行业进行管理,不属于制药企业。
三、惠康油脂公司系焦作健康元若干个大豆油供应商之一,本公司向惠康油脂公司所购原料系大豆油。惠康油脂公司向包含本公司在内的大豆油用户销售大豆油时掺杂包含地沟油在内的劣质成品油进行勾兑后销售,本公司对此情况毫不知情;
四、本公司向包括惠康油脂公司在内的多个原料供应商采购大豆油,均逐批次检验入库。经调阅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十余份焦作健康元《(原材料)FD用大豆油检验报告》,除按照《有机大豆油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检测酸值、过氧化值等指标外,并额外增加冷冻试验、油酸等四项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均没有检出惠康油脂公司所供大豆油中含劣质成品油情况;
五、就报道所述焦作健康元采购大豆油价格比均价低2,000元的不实报道,本公司澄清说明如下:焦作健康元向惠康油脂公司采购系正常的招标采购,经对比同时期采购合同发票,本公司同时期向多个供应商同时采购价格趋同,如:
2010年度采购举例如下:
2010年度 2010年8月11日 惠康油脂公司
00773619 7,750元/吨
2010年8月2日 新海粮油公司 01167815 7,750元/吨
2011年度采购举例如下:
2011年度 2011年4月13日 惠康油脂公司
000294937 10,240元/吨
2011年4月10日 新海粮油公司 00897880 10,280元/吨
2011年4月8日 焦作市粮食局油脂储备库 01218319 10,180元/吨
六、焦作健康元所生产的中间体,属于合成工艺中的化工原料,其生产过程中经过120度30分钟无菌蒸汽灭菌、发酵产生头孢CPC(在此过程中大豆油为菌种代谢过程提供碳源),再经去除杂质提纯及裂解产生7-ACA,并再超滤(去除液体中极微小的杂质)结晶等工艺,经检验合格后包装为成品,下游企业多次表示焦作健康元产品质量好于同行业。
七、焦作健康元产品经过每批产品均公司内检测、不定期的外部独立第三方检测及下游企业采购时检测,均为合格。外部不定期检测报告举例如下:
2011年2月12日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NOJZ2011(委)13005号
检测合格
2011年8月19日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NO0004283号 检测合格
八、就报道所述焦作健康元利润下降,主要系产品价格的下降,根据健康网(http://www.healthoo.com)2010年3月15日公开报价7-ACA参考价格为1000元/KG并全年维持历史高位,自2011年初7-ACA价格下降至2011年12月26日健康网报价7-ACA参考价格已降至440元/KG。
九、本公司未来将继续与研究机构合作,深入研究检测劣质油脂的方法,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避免因不良供应商而导致的本公司名誉受损。
十、本公司将始终如一的坚持制药企业的社会道德和企业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进行长期全面的监督。
十一、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