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伟鸿):欢迎收看今天的《央视财经评论》。老有所养,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对未来的期待。但是我们老了之后怎么来养?养的质量如何?这些都关乎到我们老年的幸福程度。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未来除了我们已知的能够领到的养老金之外,我们还能不能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简单地说,就是怎么样让养老的钱尽可能地更多一些?未来我们在退休之后,依靠“养老资产”就能踏踏实实地养老吗?今天我们演播室当中的评论员是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的主任杨燕绥女士和我们财经频道的评论员张鸿。节目一开始,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目前全国各地关于养老的财务模式,正在做着什么样的一些尝试?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房主去世后,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金融机构所有。记者在上海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 上海市民:我跟儿子住在一起,我跟着孙女住在一起,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儿子住什么房子呀,很复杂的。这个房子的事情。 记者:很复杂的。 上海市民:很复杂的。 上海市民:这事要和子女商量的嘛,因为没有子女的例外嘛,有子女的老人不能完全做主的。 此外,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时,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这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以房养老实施的难度。 张鸿铭(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居住住房的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我们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已经实行20多年了,以70年为计算的话,已经差不多接近1/3的时间,还有2/3的时间,那么对于公积金管理中心而言,对于一个收房的人,他希望你这个产权房的年限越长越好,越长越好,你已经过去20多年,所以对于土地使用权期限很长的房屋,他攒的量也可能不大了吧。 彭予(本台记者):2007年,上海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自助养老”,也就是65岁以上的老人将自由产权的房屋出售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老人在有生之年,仍然可以居住在原有的房屋内,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项,再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然而这一试点,并没能开展下去,这项业务早已悄然停止。 马伊里(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大家都期待着,政府能够很快出台一个政策,我觉得还需要观察,还需要研究,站在老年人的立场上,我们要看这种模式,怎么样对老年人是有利的。 最近上海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民政局,总结了7种以房养老模式,一是出售自有住房,入住养老机构,以房款补贴养老。二是将自有房屋出租,自己到养老机构以租金补贴来养老。三是,售出较大住房,购买或租赁较小住房,用其差价养老。四是将自有住房出售,再与购房者签署长期租赁协议,仍然在原居住房用购房款补贴养老。五是与赡养人签订遗赠赡养协议,用住房价值购买终身赡养服务。六是对子女承诺用现住房价值,采用家庭内部的以房养老形式。七是通过金融或房屋机构买断老年人自有住房产权,通过测算定期给予养老补贴,老年人仍然可以在自己住房里终身居住。 民政局表示,这些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并将加大对“以房养老”政策探讨力度。 主持人:刚才我们看到了在石家庄在上海等等这些城市所进行的试点,我想可能在二位的眼中,你们也看到了中国更多城市都在做着相应的一些尝试的工作,为什么这么多的城市都开始做同样的事情? 杨燕绥(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因为“以房养老”也是养老金的一个来源,因为现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仅有一份养老金,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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