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财税、产业、矿权管理政策正在酝酿中
《经济参考报》记者27日从权威渠道获悉,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具体方案已经敲定,将于9月正式启动。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进一步“放开”准入条件,不再局限于内资企业,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也可参与竞标。
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财政部、能源局、国土部等多个部门也正在酝酿后续政策,其中财政补贴政策和矿权管理政策可能最早出台。
据了解,当前一场页岩气革命正以美国为中心波及全球,而中国也渐渐卷入其中。继2011年6月页岩气探矿权首次公开招标之后,今年5月1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称,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即将启动,就企业的投标意向进行调查。
就投标人资质,国土资源部提出三条要求: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三亿元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相较于首轮招标实行邀标方式,第二轮招标取消了国有和民营的身份限定,准入资格大大放开,而这使得各路资本对页岩气开发的热情空前高涨。
“有70多家企业进行了意向投标,经过筛选有60多家符合要求。与此同时,壳牌等外资参与的积极性也很高,而且吸收有资格的外资,可以为吸引外国技术提供渠道,所以有建议提出再放开一些。”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委副主任张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综合考虑之下,国土资源部对第二轮页岩气招标的资质要求,“又放开了一步,不只是内资企业,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也可以参与竞标。目前招标方案已经敲定,前期的工作也都准备好了,就等着9月份招标。”国土资源部的一位权威人士透露说。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认为,竞标条件的开放必然增加竞标的激烈程度,改变以往单纯向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的模式。国企、民企、中外合资企业均有机会大放异彩,能否中标还需“实力说话”。
据上述权威人士介绍,与首轮招标一样,第二轮招标还将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企业获取矿权之后,还需与国土部签订合同,承诺在获取矿权后6个月内开工。三年内如果进展不顺利,将按比例收回矿权,或转让。
在第二轮供竞标的区块方面,一位接近招标工作的知情人士认为当前具备招标条件的只有17个。据悉,当前66%的页岩气区块在中石油、中石化等油气矿业权范围内,“在没有协调好的情况下,这些区块不方便拿出来招标”。
中联煤副总经济师、政策研究室主任李良告诉记者,除了上述原因,还与地方政府的阻力有关。目前中国开展页岩气资源评价的区域面积比较大,26个省市区有页岩气区块有条件拿出来招标,但诸如山西、重庆等省市区的页岩气区块都是由当地政府自己组织开发,有的省市区明确表示不同意拿出区块来进行招标。
“有几个区块交通不方便,有的开采器件单件就在30吨以上,没有公路根本没法运上去,而且在山头上,井场条件也不行,勘探开发的话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上述知情人士坦言有些供竞标的区块性价比并不高。
在探矿权招标的同时,目前财政部、能源局、国土部等多个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后续的一系列政策,包括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和矿权管理政策等。
据上述国土资源部权威人士透露,《页岩气资源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2011年就已开始研究,这一办法主要考虑对招标以后的区块怎么管,是一个系统性、长期的监管政策,需要慎重反复研究。”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政策处副处长李成曾表示,财政部也在计划出台一些关于页岩气的财税支持政策,包括比照煤层气补贴政策研究制定页岩气补贴政策、研发取得页岩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减免页岩气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
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在页岩气“十二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会议上也介绍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风险勘探、矿权管理、科技研发、装备自主化等相关支持政策。
“要想完成页岩气‘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单靠这次招标远远不够,页岩气大力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财政补贴政策和矿权政策走的快一些,但其它政策还要一定时间,比如对外合作问题,可能还要晚一些。”参与政策制定的李良介绍说。